浦发银行拟 延长增发有效期
[□本报记者 李小兵] 2006-04-29 00:00

 

  □本报记者 李小兵

  

  浦发银行4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决定,继续延长公司增发不超过7亿股普通股决议的有效期限一年,至2007年5月31日止。

  同时,浦发银行还说,董事会修改了《公司章程》第三章有关“增减和回购”的相关条款,如增加“非公开发行新股”、“回购股份用于奖励本行职工”、“回购股份的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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