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股权分置改革启动一周年 资料图 |
|
股权分置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改革认识进一步统一;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股改难题稳妥破解;改革环境逐步改善;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截至4月24日,沪深两市已完成或者进入改革程序的上市公司共868家,占1344家应改革A股上市公司的65%,对应市值占比为70%,对应的股本占比为67%。
———中国证监会负责人就股权分置改革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等问题发表谈话(上)
2004年初《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后,国务院成立了由12个部门参加的6个专题工作小组,推进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完善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鼓励合规资金入市、积极稳妥发展债券市场、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试点等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在此基础上,2005年初,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我们按照“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内外并重”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确定了2005年至2006年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即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发展壮大机构投资者以及健全和完善市场法制。目前,这五个方面的工作已经取得重大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一)股权分置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
截至4月24日,沪深两市已完成或者进入改革程序的上市公司共868家,占1344家应改革A股上市公司的65%,对应市值占比为70%,对应的股本占比为67%。在股改进程中,改革的基本方向、基本原则和基本做法经受住了实践检验,取得了宝贵的经验,为年内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奠定了基础。
1、改革认识进一步统一。改革启动初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疑虑和争议逐步消除。对推动股权分置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对改革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分类指导,对改革要与市场稳定发展相结合,对改革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高等一系列原则问题逐步取得共识。
2、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在改革实践中,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的政策配合机制、地方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机制、证券交易所的方案指导机制、两类股东间的沟通协商机制逐步形成和巩固。
3、股改难题稳妥破解。迄今,改革已基本触及各种类型的公司,形成了适应多种不同情况的对价方案;含有B股、H股、ADR以及非流通股股东是境外上市公司等各类涉及境外股权的上市公司股改经各方面共同努力均已破题。
4、改革环境逐步改善。按照改革与市场稳定发展相结合的指导原则,五部委紧紧抓住稳定改革预期和市场预期这个核心,以超常规的速度出台了国资管理、会计核算、税收优惠、外商投资、增持回购、股权激励、市场稳定等方面的多项配套政策。股市在持续下跌后出现积极变化,社会舆论对于股改也给予了积极评价。
5、改革成效初步显现。股改促进了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互利共赢;通过与股改的组合操作,部分上市公司改善了公司资产状况和业绩持续增长能力,清理了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提高了分红回报水平。并且解决了由于早期政策不明确、操作不规范而产生的公募法人股和部分内部职工股上市流通问题。股权分置改革在维护市场稳定、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高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经在改革推进中逐步显现。
(二)上市公司质量逐步提高。
上市公司是市场的基础,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对资本市场的发展意义重大。按照国务院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有关要求,我会努力推动跨部门协作监管制度的建立,全面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促进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的形成和巩固;协同有关方面营造有利于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环境,支持和督促上市公司提高质量;推动上市公司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围绕“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的目标,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特别是会同有关部门,狠抓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清理工作,截至2006年3月底,共清理违规资金占用119亿元,使占用金额较2004年底下降25%。
(三)证券公司风险得到有效化解。
为从根本上解决证券公司近年来集中暴露的风险和问题,我会积极开展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目前,证券公司的风险底数已基本清晰;正常经营的证券公司已全部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措施切实整改;高风险证券公司得到稳妥处置,相关责任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受到惩处;截至2005年底,全行业挪用客户保证金、违规理财、账外经营比2004年初分别下降81%、85%和95%,行业风险正在逐步化解。客户保证金独立存管制度,合规委托理财的风险管理制度以及自营业务监控机制等证券公司基础性管理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通过实施分类监管,推动行业创新,创新试点类和规范类证券公司得到较快发展。
(四)机构投资者迅速发展。
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稳步增长,QFII试点逐步扩大,保险资金、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投资资本市场的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初步形成了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格局。截至2006年3月底,基金管理公司数量达到54家,三家商业银行进行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证券投资基金总规模达到4768.46亿份,基金持股市值占沪深两市流通市值的14.4%。有关部门共批准35家机构QFII资格和59.7 亿美元投资额度。继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市以后,企业年金入市进程正在加快,9家获得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基金公司已开始实质运作。
(五)市场法制基础不断巩固。
以《证券法》和《公司法》(以下简称“两法”)的成功修订、贯彻实施为标志,资本市场法制化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资本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目前,与“两法”实施相配套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自律规则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并取得积极进展,已经发布《中国证监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等6件配套法律文件。
一、资本市场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
今天,是股权分置改革启动一周年。一年来,围绕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股权分置改革等各项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已经取得重大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此时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具有不寻常的意义。随着资本市场发展背景和基础条件的不断变化,目前恢复市场融资功能就不仅仅是原有机制的重复,而是在新机制下市场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