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长戈德伟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参加会议,委托公司副董事长辛永献先生代为表决。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戈德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巍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伟东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围绕加强市场营销、科研开发、生产保证三条主线的建设,勤奋工作,使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武汉北方天鸟佳美电脑绣花机制造有限公司、衡阳北方光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两个募投项目已完成,并于2006年1月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从而使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初具雏形,为实现民品和军用特种产品两业并举,推进公司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40.9万元,去年同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67.1 万元,同比上涨98.16%;实现净利润419.45万元,去年同期实现净利润312.71万元,同比增长34.13%。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二OO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衡阳无线电总厂的议案》。公司联合北方天鸟第一大股东华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收购衡阳市无线电总厂国有产权,同时以现金形式对衡无厂进行增资,并且对衡无厂进行改制,成立衡阳北方光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700万元,北方天鸟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52.63%。
经二OO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武汉北方天鸟佳美电脑绣花机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郑全民、吴怀基、胡斌、郑长生和李青以现金出资形式成立武汉北方天鸟佳美电脑绣花机制造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北方天鸟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
从2006年1月1日起,上述两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二OO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衡阳无线电总厂的议案》。公司联合北方天鸟第一大股东华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收购衡阳市无线电总厂国有产权,同时以现金形式对衡无厂进行增资,并且对衡无厂进行改制,成立衡阳北方光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700万元,北方天鸟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52.63%。
经二OO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武汉北方天鸟佳美电脑绣花机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武汉北方天鸟佳美电脑绣花机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郑全民、吴怀基、胡斌、郑长生和李青以现金出资形式成立武汉北方天鸟佳美电脑绣花机制造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北方天鸟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
从2006年1月1日起,上述两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其中:衡阳北方光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影响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17,146,664.25元、净资产1,083,547.07元;
武汉北方天鸟佳美电脑绣花机制造有限公司影响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13,377,829.69元、净利润92,362.52元、净资产92,362.52元。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北京北方天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戈德伟
200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35 股票简称:北方天鸟 编号:临2006-010
北京北方天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北方天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2人,实到11人,公司董事戈德伟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辛永献先生代为表决,实到会董事及董事代表人数占应到人数91.6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通讯表决,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1票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1.67%,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北方天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北方光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衡阳北方光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北京北方天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于2006年1月24日注册成立,成立后该公司承继了向关联方提供零件加工的日常交易,预计2006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将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此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关于北京北方天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北方光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到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关联董事为戈德伟、辛永献、李保平、单景龙、李晓兰,非关联董事6票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内容见《关于北京北方天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北方光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方天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35 股票简称:北方天鸟 编号:临2006-011
关于北京北方天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衡阳北方光电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衡阳北方光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光电”)是北京北方天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于2006年1月24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7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52.63%股份。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北京华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
1、住所:北京市崇文区珠市口东大街346号
2、企业类型: 国有独资
3、法定代表人:刘斌
4、成立日期: 1981年3月日
5、注册资本:7681万元
6、经营范围:光机电一体化产品、信息技术产品、光学电子仪器、非球面光学产品等的开发、制造、销售。
7、与上市公司关系:控股股东
(二)关联方名称: 西安现代控制技术研究所
1、住所:西安市丈八东路10号
2、企业类型: 国有分支机构(非法人)
3、法定代表人:邹汝平
4、成立日期: 2004年2月2日
5、注册资本:16726万
6、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电子仪器、自动化设备、能源交通设备、机械设备、化工设备的设计加工、来料加工等。
7、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方名称: 山西北方惠丰机电有限公司
1、住所:长治市城东路惠丰街
2、企业类型: 国有独资
3、法定代表人:胡中秀
4、成立日期: 2003年8月6日
5、注册资本:15000万
6、经营范围: 研制、生产、销售机械电子光学产品,聚氯乙烯制品,塑钢制品等
7、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四)关联方名称:西南技术物理研究所
1、住 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7#
2、企业类型:国有分支机构(非法人)
3、法定代表人:兰戈
4、成立日期:2004年2月5日
5、注册资本:10050万元
6、经营范围: 从事光电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激光设备,图像信息技术的设计加工等
7、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衡阳光电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三、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衡阳光电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二)衡阳光电与关联方分别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确定了定价原则,即执行国家标准。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有利于双方优势互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依法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书面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衡阳光电的交易行为虽属于关联交易范围,但将依法签订协议,保证协议合法性、有效性。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北京北方天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北京北方天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