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所有董事均参与表决。
1.4 本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公司杨海贤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建新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佘晓明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11 主要简称释义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2.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3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杨海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建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佘晓明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涉及主要行业未发生重大变化。妈湾发电总厂2006年1至3月售电量26.94 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3.96%,其中1、2号机组售电量9.67亿千瓦时,3、4#机组售电量6.89亿千瓦时,5、6#机组售电量10.38亿千瓦时;月亮湾电厂售电量2.88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21.31%;樟洋电力公司售电量3.50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24.73%;丰达电力公司本报告期售电量1.26亿千瓦时,上年同期尚未正式投产发电。
本公司2006年1至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4,808.8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206.51万元,下降1.41%;实现主营业务利润36,381.6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234.51万元,下降21.95%;实现净利润15,337.4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03.85万元,下降23.85%;主营业务收入减少主要系电厂机组检修导致售电量减少所致,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下降主要系售电收入减少以及燃料成本上升所致。
3.1.1 占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占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的主营行业为电力生产,2006年1至3月本公司电力收入为149,829.5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6.78%,电力成本为114,463.45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96.97%。
单位:(人民币)万元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适用 √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上年同期调整事项说明
如2005年年报所述,本公司之子公司妈湾电力公司和西部电力公司于2005年1月1日按未来适用法对发电机组折旧参数进行了会计估计变更,致使本公司2005年度第一季度合并利润总额增加11,167.68万元,合并净利润增加6,029.09万元。
2、借/还款
本报告期,本公司之子公司银行借款、还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重大关联交易
A、购煤运输费
根据妈湾电力公司、西部电力公司与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分别签订的《煤炭运输合同书》。2006年1至3月,妈湾电力公司、西部电力公司应付予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的购煤运输费具体金额列示如下:
B、委托采购燃煤劳务费
根据妈湾电力公司、西部电力公司与能源集团分别签订的《煤炭采购委托合同书》,能源集团代妈湾电力公司和西部电力公司采购燃煤,并按煤炭到岸价的1.55%向妈湾电力公司和西部电力公司收取煤炭采购劳务费用。
2006年1至3月,妈湾电力公司、西部电力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应付予能源集团的购煤劳务费具体金额列示如下:
C、委托运营发电机组
根据妈湾电力公司和西部电力公司与能源集团分别签订的《电厂委托运行管理协议》,妈湾电力公司将一号、二号发电机组和月亮湾燃机电厂的燃油发电机组及生产辅助系统,西部电力公司将三号、四号、五号、六号发电机组及生产辅助系统委托能源集团运营管理,并在全面考核电厂各项运行指标的基础上由能源集团实行电厂运营总费用包干。妈湾电力公司一号、二号发电机组及其生产辅助系统和西部电力公司三号、四号、五号、六号发电机组及其生产辅助系统按照0.0415元/千瓦时向能源集团支付运营费用,运营费用与能源集团妈湾发电总厂受托运行各发电机组的实际运行成本(不包括燃煤成本)之间的差额作为能源集团的服务收入;月亮湾燃机电厂按照0.003元/千瓦时向能源集团支付管理费。
2006年1至3月,妈湾电力公司(含月亮湾电厂)、西部电力公司应付能源集团代运行费用如下:
D、代购固定资产
根据妈湾电力公司、西部电力公司与能源集团妈湾发电总厂签定的《关于妈湾发电总厂代购置固定资产确认书》,2006年1至3月,由妈湾发电总厂代妈湾电力公司和西部电力公司购入固定资产具体金额列示如下:
E、托管工程
妈湾发电总厂本报告期为妈湾电力公司、西部电力公司代管工程所发生的在建工程支出费用列示如下:
F、供汽服务
根据妈湾电力公司、西部电力公司分别与能源集团妈湾发电总厂签定的《供气业务委托生产管理及结算协议》,妈湾电力公司、西部电力公司将一号至六号发电机组供气业务委托给妈湾发电总厂生产和管理。本报告期妈湾电力公司共计发生供气成本6,220,710.00元,占同类日常交易比例2.79%。
G、卸油服务
本公司之子公司油料港务公司为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卸油劳务,本报告期取得的劳务收入为人民币2,593,215.25元,占同类日常交易比例为1.16%。
H、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与已预计的2006年全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计算依据相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7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别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06年3月15日刊登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4月1日刊登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4月18日,本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4月24日刊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能源集团亦于4月24日刊登了《能源集团关于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认沽权证上市发行及上市公告书》。4月26日公司完成G股变更正式复牌,4月27日“深能JTP1”权证上市。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G深能源 公告编号:200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