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 本公司董事长宋兴庭、总经理方明、财务 总监王志英、财务经理郭梅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3.2 主要财务指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注:由于本期外汇汇率变化较大致使前期已经专项计提的坏帐准备的应收款项有较大金额减少,同时形成相应的汇兑损失,专项计提的坏帐准备也相应减少。由于坏账准备的冲回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根据配比的原则,相关的汇兑损失也应该归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两项相抵对当期损益没有影响。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单位: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于2005年12月31日的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并无差异。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4.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名流通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本公司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4.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4.3.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回顾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海上运输,主营业务为国际近洋集装箱班轮运输、国内沿海集装箱班轮运输、船舶租赁及船务代理、货运代理等海运相关业务。
公司拥有较完善的国际近洋集装箱运输网络,经营及管理以天津、上海为基本港,至日本、韩国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近洋直航班轮运输航线,并可通过二程船公司的中转,完成通往世界各地的集装箱运输服务;同时经营以广州为基本港,至大连、天津及青岛的国内沿海运输航线,完成南北内贸运输服务。
报告期内国际近洋集装箱航运市场持续竞争的格局依旧,国际燃油市场价格居高不下,国际租船市场价格上升,对公司运营构成较大的压力。
公司加强安全管理、提高船舶准班率,按照市场的供需情况,对各航线船舶运力等进行调整;调整集装箱的租赁使用数量,压缩相关的租箱成本;加大船舶租赁工作力度,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上述措施对公司2005年全年的主营业务运营产生了积极的重要影响。
本年度公司完成主营业务收入769,142,303.33元,主营业务利润76,802,865.73元,净利润58,816,344.89元。
2、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结构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1) 采购和销售客户情况
(2) 经营成果和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3)整体财务状况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3、报告期公司资产和利润构成变动情况
(1)资产构成变动情况
变动情况说明:无重大变动情况。
(2)其他财务数据变动情况
变动情况说明:本期营业费用较上期下降82.95%,但绝对金额较小;本期管理费用较上期下降36.29%,主要原因为2005年度外汇汇率变动较大,致使2004年度已经个别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债权余额下降,坏账准备冲回减少当期管理费用25,987,303.34元;本期财务费用较上期增长80.18%,主要原因为2005年度外汇汇率变动幅度较大,故产生了较大的汇兑损失;本期所得税较上期增长95.21%,主要原因为2005年度盈利增加交纳所得税。
4、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分析
变动情况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调整运力后,租船收入虽然增加,但是航线运输收入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原因是2005年末本公司用于质押的定期存单比2004年年末减少,相应增加收回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减变化不大;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主要原因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5、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国际近洋集装箱运输市场持续竞争多年,中日航线更为突出,使得运价波动较大;国际燃油市场价格持续上升,对公司运营成本构成较大的压力。
2、公司未来发展机遇、发展战略以及发展规划
天津滨海新区已经被国家列为重点发展的经济区,我公司作为在保税区注册的航运企业,迎来了较好的发展机遇。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公司将在继续巩固原有的日本、韩国、台湾等外贸航线和广州至大连、天津及青岛的国内南北内贸航线基础上,大力发展租船业务,以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公司将利用现有陆地揽货网络和配套设施,发挥物流业务的服务功能。
3、公司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营运资金出现负数,资产负债率为88.06%。但鉴于公司债务主要为银行借款,该等借款基本以公司房产、船舶抵押、资金质押或由控股股东天海集团提供担保,抵押物的市值远高于抵押物账面价值;同时由于公司船舶资产实际价值严重低估,因此短期不会面临偿债风险。加之目前国际海运市场运价相对较高,短期内不会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充足,能够满足流动资金的需要。随着经营状况的不断好转,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和银行信用等级也将得到全面的恢复。
4、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分析
除主营业务市场风险因素如前所述外,由于汇率的变化产生了较大的汇兑损失,因此导致本期财务费用较上期增长80.17%。公司将认真研究相关变化及趋势分析,增加人民币收入、加大外汇支出比例,以抵消相关不利影响。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上述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没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3 重大担保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方案
1、关于对大股东的应收款项
截止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控股股东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款项余额为19,500,976.83元。至2005年12月31日,应本公司要求,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将全部款项还清。
2、关于关联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
截止2005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天津市天海实业有限公司款项余额为20.24万元;本公司控股52%的子公司扬州育洋海运有限公司应收泰州苏中物流有限公司6,450,136.60元。经向上述两公司问询,预计可以在2006年底之前完成相关清欠工作。
3、关于关联公司的经营性占用
2004年4月,本公司与天津市天海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集团”)就应收日本天神海运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天神”)及香港津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运船务”)欠款的还款计划进行了协商,主要安排为:天海集团同意进一步协调相关的还款计划并愿提供某些资产作为担保。2005年9月13日,公司收到大股东天海集团的《承诺函》及补充说明,天海集团愿提供相当价值的资产进行担保,且该等资产将不会抵押给第三方。该等资产为包括并不限于天海集团拥有的位于天津港南疆码头附近区域的土地及附属资产,其中土地面积约为18万平方米、房屋面积约为4万平方米。2005年12月9日,天海集团通告本公司:拟作为担保的资产已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予以诉前保权冻结,故无法在2005年年度以前完成原定的还款计划的安排。截至本报告签发日止,天海集团就上述公司的欠款没有进一步的还款计划。
本公司认为该等款项系2002年度以前逐年累计的应收账款,且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同时最近三年未再产生新的该类欠款。本公司已组织有关部门和委派专门人员成立工作小组与债务方核对账目,控股股东亦积极支持并帮助协调账目核对与追收安排。该等欠款如能全部或部分收回,将相应增加公司的净资产。本公司将随时公告该等债权核实及回收之进展情况。
清欠方案是否能确保公司在2006年底之前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参阅前述占用情况和清欠方案。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本公司于2005年9月13日收到天津市天海集团公司《承诺函》,主要内容为:应本公司要求,对截止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关联方往来帐款差异,承诺愿提供相当价值的资产进行担保,且该等资产将不会抵押给第三方,天海集团公司预计并愿争取于2005年底之前完成相关工作。2005年11月15日,本公司就上述承诺中相关工作的进度情况,向天海集团公司发出《问讯函》。天海集团公司就相关情况回复本公司,内容如下:本公司于2005年9月13日通报贵公司的《承诺函》拟提供担保的资产,已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予以诉前保权冻结,故原《承诺函》涉及的相关工作,目前已经无法按期在2005年底之前完成。上述事项本公司于2005年12月27日予以公告。
2、2006年3月21日,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发出问询函,问询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计划安排。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向本公司承诺于2006年6月底之前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公司于2003年12月22日就自有船舶“天利轮”被撞一案向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诉麦特森航运公司(Matson Navigation Company Inc.)承担公司船舶“天利轮”被撞的修理费用。2005年4月30日,关于公司与麦特森航运公司(Matson Navigation Company Inc.)船舶碰撞纠纷一案,经青岛海事法院裁定,公司承担此次船舶碰撞事故责任的45%,麦特森航运公司(Matson Navigation Company Inc.)承担此次船舶碰撞事故责任的55%,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麦特森航运公司(Matson Navigation Company Inc.)尚未承担事故责任的55%以及相应的费用。
2、2005年7月7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2005)海仲京裁字第011号《MA200415号海上运输合同滞箱费争议仲裁案裁决书》主要裁决内容如下:被申请人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应向申请人天津市天海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支付滞箱费1,276,195.00美元;以上裁决款项,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书送达30日内向申请人支付;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天津海事法院(2005)津海法商初字第375号民事裁定书主要裁定内容如下:驳回申请人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关于撤销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MA200415号海上运输合同滞箱费争议仲裁的申请;该案受理费由申请人承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截至2005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收到荣成华泰汽车有限公司支付的滞箱费1,597,329.96元。2006年1月,收回该公司支付的滞箱费1,500,000.00元。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出售资产和关联交易等方面不存在问题。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9.2 财务报表(附后)
9.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9.3.1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9.3.2报告期内本公司会计估计更正情况。
9.4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
9.5 报告期内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无变化。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宋兴庭 董事会
2006年4月29日
(一)、资产负债表
200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宋兴庭 主管财务负责人:王志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梅
(一)、资产负债表(续)
200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宋兴庭 主管财务负责人:王志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梅
(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宋兴庭 主管财务负责人:王志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梅
(下转B87版)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