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董事王陶浪,因出差未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陈丽娟代为表决。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胡成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明兵,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红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克服来水量不足、供电紧张等困难,较好地完成了生产经营目标,完成自发上网电量1.09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0.87亿千瓦时增加24.42%,;完成售电量1.79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1.42亿千瓦时增长26.06%。1-3月公司电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73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80%,主营业务成本6,1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0%,毛利率20.35%,实现电业主营业务利润1,50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796.19%。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82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亏损51.96%。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不适用
每年11月至次年4月系公司所在地的枯水期。在枯水期,公司水力发电不足,供电主要靠火力发电及外购电,故通常情况第一季度供电成本增加,以致出现亏损。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补贴收入与营业外收支净额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例与前一报告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利润表指标对比表
主营业务利润较上一报告期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为公司所在地的枯水期,公司水力发电不足,火电及外购电所占比例比上一报告期增大所致。投资收益较上一报告期增加主要是公司拟转让控股子公司奉节县三峡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本报告期未对其进行损益核算,上年其亏损较大所致。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率较前一报告期下降13.7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为公司所在地的枯水期,公司水力发电不足,火电及外购电所占比例比上一报告期增大所致。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见本公司于2006年3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200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会报告中第(九)项"生产经营环境及宏观政策、法规产生变化的影响说明”。
2、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万河水电配送实业公司起诉北京融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顾问纠纷和财产保全申请一案的判决公告刊登在2006年1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关于本公司拟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奉节三峡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出资给重庆市万州电力总公司的公告刊登在2006年2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4、关于本公司预测2006年度购买奉节县康乐电力有限公司电量的关联交易公告见2005年3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公司2006年1-3月向奉节县康乐电力有限公司购买电量31,082,920KWH,交易价格0.38元/KWH,交易金额1,181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为31.89%。该交易有利于维护公司供区的稳定,满足枯水期电力需求,对报告期利润影响不大。
5、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水利)于2006年3月9日通过公开竞拍的方式取得本公司第五大股东北京恒丰兆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700万股股份(公告见2006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2006年4月4日新华水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截止目前,新华水利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7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1%,为本公司第五大股东(公告见2006年4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006年第一季度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清欠进展情况:
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尚未完成,目前公司正与历史上的关联股东积极协调,采取各种措施予以推进。若无异常情况发生,该清欠方案能够按计划实施。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成培
2006年4月27日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