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18版)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6,188.00万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资金占用情况及清欠方案
□ 适用 √ 不适用
清欠方案是否能确保在2006年底前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是 □ 否 √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股改承诺事项
1、承诺事项内容
2、承诺履行情况
3、违反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6.2 其他承诺
□ 适用 √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审计意见:保留意见
审 计 报 告
中兴宇审字(2006)6058号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股份)200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5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金城股份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如会计报表附注四、8所述,金城股份存在大量已到期未偿还债务,缺乏足够的流动资金解决债务问题,表明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金城股份正在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上述问题并进行了披露,但根据金城股份的披露尚不能完全消除我们对持续经营的疑虑。
我们认为,除上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金城股份200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25日
北京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宜
中国注册会计师 蒋全
地址:中国·北京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注释8.短期借款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齐秀成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铁全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文军
9.2.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齐秀成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铁全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文军
9.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齐秀成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铁全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文军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9.5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