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4月26日,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北京东光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光公司”)签署《合作建设科研培训中心的协议书》(简称“协议”)。双方拟共同合作开发建设北京酒仙桥科研培训中心项目(简称“科研培训中心项目”)。本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科研培训中心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号院内,占地约2.68万平方米。目前,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归东光公司所有,已经取得规划意见书。项目建设总规模为地上建筑面积约5.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总设计规模约6.7万平方米,容积率2.5。
本公司拟通过提供开发建设资金并完成该项目的开发建设,拥有科研培训中心建成后60%的权利;东光公司拟通过提供土地使用权,拥有科研培训中心项目建成后40%的权利。
本公司将就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做进一步披露。本项交易尚需董事会审议。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G阳光 公告编号:2006-L14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东光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发北京酒仙桥科研培训中心项目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