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2006-04-29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七次董事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18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06年4月28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周怡董事因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公司上市以来,始终坚定贯彻“大城建”发展战略,建立起涵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运营、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新型环保建材等领域的"大城建"产业体系。目前已初步形成以市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为主线,以城市供水和新型建材生产为两翼的战略布局。

  为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优势,大力整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质资产,围绕城市公用事业,夯实和拓展现有业务,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需要,经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案,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拟变更公司名称,经公司控股股东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案,对《公司章程》作以下修改:

  原第1.02条:……公司注册名称: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XINJIANG URBAN CONSTRUCTION CO.,LTD

  修改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URBAN CONSTRUCTION(GROUP)CO.,LTD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G新城建         编号:临2006-022

  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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