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七次董事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18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06年4月28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周怡董事因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公司上市以来,始终坚定贯彻“大城建”发展战略,建立起涵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运营、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新型环保建材等领域的"大城建"产业体系。目前已初步形成以市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为主线,以城市供水和新型建材生产为两翼的战略布局。
为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优势,大力整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质资产,围绕城市公用事业,夯实和拓展现有业务,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需要,经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案,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拟变更公司名称,经公司控股股东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案,对《公司章程》作以下修改:
原第1.02条:……公司注册名称: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XINJIANG URBAN CONSTRUCTION CO.,LTD
修改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URBAN CONSTRUCTION(GROUP)CO.,LTD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G新城建 编号:临2006-022
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