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并列第一大股东转让本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 2006-04-29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接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湖南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湖南新兴)通知,湖南新兴分别与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科力远)、湖南金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金天科技)于2006年4月19日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根据上述意向书,湖南新兴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20,000,000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16.17%)转让给科力远,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5,109,260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4.13%)转让给金天科技。

  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钟发平。公司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新能源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公司股东:钟发平(72%)、罗天翼(20%)和徐春华(8%)。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显示:截止2005年12月31日,科力远总资产29542.10万元,固定资产5195.72万元,无形资产 6066.24万元,负债18242.26万元,股东权益11299.84万元。2005年,电池销售收入22228.01万元,贸易收入5518.22万元,净利润606.81万元。科力远将位于益阳市朝阳区办事处明月居委会的厂房办公楼等房屋资产合计评估8020.96万元,土地使用权合计评估8510万元,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益阳市银星支行。

  科力远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钟发平先生是本公司第三大股东、董事,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湖南金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湖南金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周慧。经营范围:金属粉体新材料及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经销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硅酮胶)、针纺织品及政策允许的矿产品、农副产品;提供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高科技项目的投资与合作。

  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天兴分所出具公司审计报告显示:截止2005年12月31日,金天科技总资产13369.41万元,固定资产7348.97万元,无形资产1147.36万元,负债8336.92万元,股东权益3390.3万元,2005年净利润为-648.38万元。该公司系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湖南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

  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接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银河动力)通知,银河动力与新中美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新中美盛)于2006年4月19日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根据上述意向书, 银河动力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25,109,260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20.30%)转让给新中美盛。

  新中美盛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新中美盛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和,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百货、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

  公司股东:厦门佳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5%)、厦门华纳创新投资有限公司(49.5%)及自然人王芳(1%)。

  厦门达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的资料显示:截止2005年12月31日,新中美盛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0100.36万元,固定资产578.06万元,负债100.36万元,股东权益10000万元,2005年无利润数据。

  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26日出具声明: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与湖南金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中美盛实业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湖南金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4月26日出具声明:湖南金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新中美盛实业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本公司无法与新中美盛实业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本公司无法得知新中美盛实业有限公司与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湖南金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安排:湖南新兴与科力远之间在《股权转让意向书》第十条约定:

  1、2006年5月30日前,双方应积极协商共同拟订完力元新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科力远应争取在2006年5月30日前取得证监会无异议函;证监会无异议后,科力远应提出股改动议、制定股改方案,启动股改工作。湖南新兴应出具股改同意函,保证本次股份转让如未在股改实施前完成,则由其履行股改中相关的对价支付义务(对价支付不减少本合同约定的股份转让总价款)。

  3、2006年5月30日前,证监会如对本次股份转让出具否定意见,双方将终止本协议,不再进行协议转让;2006年5月30日前,证监会如未对本次股份转让出具意见,湖南新兴提出股改动议、制定股改方案,启动力元新材股改工作,科力远及实质控制人予以配合并支付对价。

  湖南新兴本次转让尚需获得国资委、证监会的批准,银河动力的转让尚需获得银河动力股东大会、证监会的批准,公司将在未来及时披露股权转让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力元新材    编号:2006-09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并列第一大股东转让本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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