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04-29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无新增议案和议案变更事项。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2006年4月28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3088号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王凤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出席13人,代表股份 130,737,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75%。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出席2人,代表股份2,619,147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6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130,737,1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2,619,147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130,737,1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 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 0%。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2,619,147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130,737,1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2,619,147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5年利润分配预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130,737,1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2,619,147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2005年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130,737,1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2,619,147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6、《关于续聘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130,737,1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0 %。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票2,619,147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续聘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蒋红毅律师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载有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06一00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