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59版) 资产减值准备表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06-013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
决议公告暨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6次董事会议于200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2人,到会11人,独立董事王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授权独立董事赵锡军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议案。
在2005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我司发现在以前年度的财务报告上存在会计差错,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对所涉事项按实际产生影响的会计年度进行逐一追溯调整,具体见公司“临2006-015号” 关于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关于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05年度共实现主营收入11873万元,主营利润1195万元,合并净利润576万元。
表决结果为:12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05 年度实现净利润5,768,544.13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27,035,544.82元。鉴于以上情况,公司2005年度不分配、不转增。
表决结果为: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公司2005 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关于申请撤消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提案。
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768,544.1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1,883,617.59元。鉴于本公司业务运营正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为正值且股东权益为正值,符合现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撤消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对本公司撤消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申请。
表决结果为: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 关于鞍山市财政局承接6亿元资产与负债情况的议案。
为化解公司金融风险,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鞍山市政府本着高度负责精神,于2005年9月30日签定了《关于解决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议》。确定了由政府剥离6亿债务和6亿不良资产、由国之杰解决其余问题的风险化解方案。目前方案实施顺利。
表决结果为: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出具了信长会师函字(2006)第113号《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说明》,该说明提及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公司账面记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占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287.86万元,其中80万元为非经营性占用,该占用关联方三至酒店自2006年1月已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故该非经性占用已得到解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宜。
表决结果为: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拟提名曲玉春、邵明安、周小明、沈剑虹、杨晓波、李安富、赵锡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拟提名宗刚、施天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及简历见附件)。同意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6年5月29日上午9点30分
二、会议地点:公司办公地址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 审议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审议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 审议公司200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 关于鞍山市财政局承接公司6亿元资产与负债情况的议案
5) 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6) 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7) 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8) 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9)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四、参加会议办法:
1)凡是2006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可参加。
2)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6年5月24日-5月28日(工作日内)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附件1)或单位介绍信到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邮寄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登记地点: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29层
联系电话:021-63410710 邮政编码:200001
传真:021-63410712 联系人:武国建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2:安信信托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侯选人简历
曲玉春:51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长。历任岫岩县人民银行副行长、岫岩县工商银行副行长、岫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主管财政金融工作)、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从事金融管理工作27年。
邵明安:中共党员,46岁,经济学学士,经济师,历任本溪市城乡综合开发公司副经理、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北京东方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从事金融管理工作23年。
周小明:40岁,法学(民商法)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历任浙江大学、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总裁。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草案)》起草小组成员。
沈剑虹:50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任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历任工人日报社编委、副秘书长,工人日报社上海惠天科技发展总公司董事长,工人日报社上海记者站站长、本公司董事。
杨晓波:30岁,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上海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李安富:50岁,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农经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鞍山市县(市)区财源建设办公室主任;历任鞍山市财政局支农周转管理科科长、支农周转管理处副处长、财信总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赵锡军:43岁,中共党员,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曾在中国投资发展促进会、中国证监会、JP Morgan 银行(JP摩根银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亚洲开发银行)、 Price Water House 会计公司(普华会计公司)待单位任职,并担任多家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的兼职专家、顾问。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就提名宗刚、施天涛任职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作出声明如下:
1、被提名人具备《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2、被提名人与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侯选人的资料,评估被提名人是否适宜担任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06年4月28日
附件4: 安信信托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选人声明及简历
独立董事侯选人声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本人就任职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宜作出声明如下:
1、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
2、本人身份符合《指导意见》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条件。
3、本人具备《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4、本人与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本人声明所提供的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声明人:宗 刚
2006年4月28日
宗 刚简历:49岁,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交通大学兼任教授,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安徽大学兼职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侯选人声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本人就任职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宜作出声明如下:
1、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
2、本人身份符合《指导意见》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条件。
3、本人具备《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4、本人与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本人声明所提供的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声明人:施天涛
2006年4月28日
施天涛简历:44岁,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一直从事公司法、证券法、金融法的教学研究工作。1995年,新加坡东亚政治经济研究所访问研究员,2001-2002年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06-014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顾荣增主持。会议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并确认了《公司200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该报告不持有异议,同意提交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并确认了《关于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对该报告不持有异议,同意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并确认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四)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并确认了《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 条的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06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0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公司2006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修改后的规则提交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推举张春景、周丽、赵宝英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简历附后),需提交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确认了《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安信信托第五届监事会侯选人简历
张春景:女,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1956年生。现任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周口市税务局局长、建设银行下属单位总经理、北京泰跃集团董事长助理等职。
赵宝英:女,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上海港轮驳公司、上海港友实业公司、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14年。
周 丽:现任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历任重庆电冰箱总厂会计、重庆电冰箱总厂型材分公司财务经理、重庆中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北京东方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本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06-015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在2005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发现在以前年度的财务报告上存在下列会计差错,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对所涉事项按实际产生影响的会计年度进行逐一追溯调整:
(1)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对报表的影响明细如下:
(2)具体说明如下:
a、公司分别于1999年及以前年度和2004年度少计坏账准备28,879,295.68元和5,789,390.67元,其对财务报告相关会计差错事项公司进行更正如下:对2005年以前相关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2003年及以前和2004年利润分别为28,879,295.68元和5,789,390.67元。
具体说明如下:公司于1999年及以前形成对亚光大厦公司债权,于1997年12月5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1997)鞍经初第398号民事调解书,内容为要求亚光大厦公司偿还公司,但公司对于该债权无法获取相关权益,全额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故调减2003年及以前年度利润。
子公司鞍山宏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典当公司)追溯调整逾期贷款呆账准备3,675,608.50元(账龄5年以上,无法收回),调整后2004年净资产为-5,789,390.67元,由于公司对典当公司有应收款项,公司按典当公司的净资产额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5,789,390.67元,故追溯调减2004年度利润。
b、公司于2001年及以前年度和1999年少计赔偿款分别为7,155,000.00元和5,330,000.00元,其对财务报告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公司更正如下:对2005年以前相关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分别为调减2003年及以前利润7,155,000.00元和调减1999年度利润5,330,000.00元。
具体说明如下:于1999年12月24日,鞍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钢支行(以下简称鞍山商行)与国营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40万元,年利率7.605%,借款期限为1999年12月24日至2000年12月24日止(后展期一年)。公司为该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于2003年2月14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鞍民三初第2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承担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截止2003年9月30日,公司拖欠鞍山商行715.50万元(即国营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拖欠鞍山商行贷款本息合计1,421.00万元的一半),故调减2003年及以前年度利润。
于1992年12月19日,委托方云南省保山地区金融市场、受托方公司和借款方海口华立企业发展公司共同签订了资金委托贷款协议书。委托方提供1,446万元,委托公司贷款给海口华立企业发展公司。截止1995年11月25日海口华立企业发展公司已偿还本息4,395,206.36元,且无力偿还余下的委托方贷款。1998年5月5日,云南保山地区金融市场起诉公司,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3月19日“(1998)云高经终字第254号”民事判决:要求公司偿还剩余本金1,066万元及利息7,000,716.64元。后于2005年1月1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云南保山地区金融资金拆借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05)云南民二再字第2号”判决如下:由公司补偿由给原云南省保山市金融市场(现保山地区金融市场清算组)流失款533万元人民币;同时,该民事判决书中提及“(1998)云高经终字第25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1999年应对该赔偿事项合理确认预计负债,故该赔偿款533万元应由1999年当期承担。
c、公司于2001年及以前年度少计所得税7,359,904.03元,其对财务报告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公司更正如下:对2005年以前相关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2001年及以前利润7,359,904.03元。
具体说明如下:系2001年及以前年度解缴的所得税款,公司长期挂账且无法提供预缴所得税款的依据,故实际为发生当期少计的所得税,应调减2001年及以前利润。
d、公司于2004年少计债务重组损失5,727,000.00元,其对财务报告相关会计差错事项公司进行更正如下:对2005年以前相关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2004年利润为5,727,000.00元。
具体说明如下:于2004年9月公司与鞍山市信玉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玉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信玉公司将其持有的鞍山自控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股1700万股作价3,332万元,抵顶公司对信玉公司的信托贷款3,332万元,公司将超过鞍山自控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享有的净资产份额的部分,即5,727,000.00元作为债务重组损失,故调减2004年利润。
e、子公司鞍山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少计成本2,964,472.56元,其对财务报告相关会计差错事项公司进行更正如下:对2005年以前相关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2003年及以前利润为2,964,472.56元。
具体说明如下:鞍山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2003年及以前年度将抵债转入的房产对外销售,少转成本2,964,472.56元,故调减2003年及以前年度利润。
f、子公司权益法差错更正主要为:公司于2004年和2003年及以前年度对“长期股权投资-鞍山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权益法核算存在差错,2004年和2003年及以前年度分别为-222,237.96元和2,561,415.99元,其对财务报告相关会计差错事项公司进行更正如下:对2005年以前相关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2004年利润222,237.96元,调增2003年及以前年度利润为2,561,415.99元;其他权益法调减利润226,070.81元。
g、长期股权投资差错更正:“长期股权投资-海口新外滩”的投资成本为3,500万元,系公司于2004年1月公司付款给海南佳贸实业有限公司3,500万元,用于共同开发海南佳贸实业有限公司的海口新外滩项目。资料证明,公司对于海南佳贸实业有限公司不拥有股权,应作为资金往来款列入其他应收款进行核算。其对财务报告相关会计差错事项公司进行更正如下:对2005年以前相关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2004年长期股权投资-海口新外滩3,500万元,调增2004年其他应收款-海口新外滩3,500万元。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06-016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消
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由于2003年、2004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于2005年7月8日停牌一天,并从2005年7月11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变更为"*ST安信",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改为5%。
2006年4月29日本公司披露了2005年年度报告,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5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显示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768,544.1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883,617.59元。鉴于本公司业务运营正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为正值且股东权益为正值,符合现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撤消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2006年4月19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现在正在审核过程当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撤消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申请回复后,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