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06-04-29 00:00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何文波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委托徐乐江董事代为出席表决。

  1.3 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负责人董事长谢企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陈缨、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明东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信息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一季度,国际钢材市场继续高位运行,国内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在此背景下,国内钢材价格止跌企稳并有所回升,公司抓住有利时机,积极调整营销策略,优化库存结构,整体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但由于国内钢材价格整体仍处于较低水平,公司盈利水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明显。

  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生产稳定顺行。一季度销售商品坯材519.30万吨,同比增长72.13%。战略产品销售195.77万吨,同比增长37.57%,其中冷轧汽车用板销售51万吨,同比增长44.07%;重大工程项目进展顺利;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申请专利159件,完成年度计划的26.5%;积极开展降本增效工作,缓解了矿石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了71.5%的成本压力,实现合并主营业务收入324.94亿元,合并利润总额21.17亿元。

  二季度国内钢材价格将继续呈现平稳回升态势,预计公司二季度碳钢产品销售价格较一季度平均上升300元/吨,随镍价上涨预计二季度不锈钢产品价格在一季度回暖的基础上也将继续上扬,但受汇率、利率、铁矿石谈判尚未完成及国家宏观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后期生产经营仍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计二季度公司的业绩将好于一季度水平。二季度公司将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产品结构,充分发挥钢铁一体化协同效应;并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降本增效和节能降耗工作、成本对标和管理技术推广工作,以缓解公司的成本压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3.1.1 占主营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主营行业或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1.2 公司经营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适用 √不适用

  3.1.3 报告期利润构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3.1.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及其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季度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1.12%,比2005年的21.03%下降9.91个百分点,主要是去年下半年以来,钢材价格大幅下滑,今年一季度钢材价格止跌企稳,但仍处于较低水平,公司主要钢铁产品价格较2005年大幅下降。一季度钢铁产品综合销售价格为4,465元/吨,比2005年销售价格5,146元/吨下降681元/吨。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变化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3.4 经审计且被出具“非标意见”情况下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的相关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公司对已披露的年度经营计划或预算的滚动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企华

  200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G宝钢         编号:临2006-008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6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并于2006年4月28日在上海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单伟建董事以电话会议方式参会。何文波董事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徐乐江董事代为出席表决。公司监事会8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谢企华董事长主持,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季度末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1季度末坏帐准备余额32570.6万元,其中冲回坏帐1621.4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9476.92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443.48万元。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批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季度报告》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同意《关于修订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四、同意《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三届董事会由11人组成,董事会提名下列人士(按姓氏笔划排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人选(简历附后):贝克伟、艾宝俊、史美伦、孙海鸣、何文波、李海平、吴耀文、徐乐江、谢祖墀、曾璟璇、欧阳英鹏,共十一人,其中贝克伟、史美伦、孙海鸣、谢祖墀、曾璟璇为独立董事人选,贝克伟为会计专业人士。

  谢企华董事长目前身兼宝钢集团和宝钢股份董事长二职,为扶持新一代领导人引领宝钢股份把握历史机遇,实现“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钢铁企业”战略目标,谢企华董事长提出不再继续担任宝钢股份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推举具有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和出色的企业领导能力的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宝钢股份董事徐乐江先生担任宝钢股份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鉴此,董事会提名徐乐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人选。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上述第三、四项议案委托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简历(按姓氏笔划排序)

  (1)贝克伟先生,1957年3月生,南伊利诺伊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北德克萨斯大学博士。贝先生是美国会计学会富有影响力的一员,先后担任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正教授,曾兼任北美华人会计教授学会主席、美国会计学会全球委员会主席。现任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副院长。

  (2)艾宝俊先生,1960年2月生,1983年毕业于东北大学,1988年在东北大学获企业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荣誉博士。艾先生对公司企业财务、会计、金融、战略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1990至1991年赴美国培训深造,1994年9月加入宝钢,1998年至2000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1998年至2005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董事。艾先生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上海宝钢阿赛洛激光拼焊有限公司董事长。

  (3)史美伦女士,1949年12月生,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文学学士、美国加州圣达嘉娜大学法学博士、香港科技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史女士先后任美国、香港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香港证监会副主席、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现任香港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汇丰投资亚洲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主席、中国证监会国际咨询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务。

  (4)孙海鸣先生,1956年6月生,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经济学教授。孙先生在经济金融方面有广泛研究,先后担任上海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系副主任,英国Sussex大学高级访问研究员,曾兼任上海汽车财务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上海市政府特聘决策咨询专家。

  (5)何文波先生,1955年6月生,1982年毕业于东北大学,2001年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位,高级工程师。何先生1982年加入宝钢,对钢铁行业具有丰富的市场、管理、商贸经验, 1998年至2005年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董事,1998年起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兼任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6)李海平先生,1950年6月生,1982年毕业于东北大学,2001年获中欧工商管理学院EMBA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先生在钢铁行业生产、设备、技术方面有丰富经验,1982年加入宝钢,1995年至1998年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1998年至2000年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2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7)吴耀文先生,1943年9月生,1967年毕业于北京石油学院。吴先生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历任中国海洋石油南黄海石油公司副总经理、青海石油管理局局长、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现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8)徐乐江先生,1959年2月生,1982年毕业于江西冶金学院,2000年获复旦大学-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于1995年至1996年曾赴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深造。徐先生对钢铁行业具有丰富管理经验,1982年加入宝钢,1998年起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2004年12月起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总经理。现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9)谢祖墀先生,1956年6月生,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土木工程硕士、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大学伯克莱分校工商管理硕士、土木工程博士。谢先生有20多年从事管理咨询和公司高层管理的经验,先后任波士顿咨询公司全球副总裁兼中国区管理合伙人,香港电讯公司企业规划及拓展处执行副总裁及大中华区业务总裁、常务董事。现任博斯艾伦咨询公司大中华区总裁。

  (10)曾璟璇女士,1957年5月生,加拿大Alberta大学商学士。曾女士在制定策略及管理员工方面表现出色,先后担任九广铁路、香港政府等单位多个管理职位,1992年起在渣打银行历任Equitor集团(后为渣打证券托管业务部)人力资源部总监、亚太区人力资源总监、集团组织学习部总监。现任渣打银行中国区总裁。

  (11)欧阳英鹏先生,1950年8月生,1985年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2000年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位。欧阳先生在公共关系、人事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1968年加入上钢三厂,1980年加入宝钢,1988年任宝钢秘书长,1993年兼任总务部副部长。1994年起在宝钢集团公共关系、人事管理方面担任高级职务,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03年至2005年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董事。现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G宝钢         编号:临2006-009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OO6年4月28日在上海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九名,实际出席八名,陈德林监事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书面委托孙持平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利。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如月先生主持,经审议、表决以下提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关于监事会审议“公司2006年1季度末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提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06年1季度末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监事会审议“公司2006年1季度报告”的提案。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6年1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06年1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06年1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末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监事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提案。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并根据《章程指引》的要求,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全面的修订,报股东大会批准。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三年任期,将于2006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及公司职工民主选举新一届职工代表监事后,期满终止。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提名(按姓氏笔划排序):李黎、周竹平、钟永群三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报股东大会批准; 监事会同意“监事、独立监事聘任协议(范本)”。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另经公司职工代表专题会议选举,刘安、韩国钧二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五、同意《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总结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前,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该次会议上,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季度报告”等各项议案。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各项议案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审议通过各项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通过的决议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4月29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及其他监事人选及简历

  (按姓氏笔划排序)

  (1)刘安先生,1961年9月生,北京钢铁学院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刘先生1983年加入宝钢,先后担任宝钢冷轧厂轧钢分厂厂长、宝钢冷轧厂厂长、宝钢集团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一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李黎女士,1953年12月生,杜克大学经济学硕士,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李女士曾担任美国文德国际律师事务所(纽约、香港)律师、合伙人。李律师于2002年加入德普,现为美国德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并担任德普上海分所的负责人。在加入德普上海分所之前,李律师在纽约的主要执业领域为资产抵押贷款、飞机融资、不动产抵押证券和项目融资。在中国,李律师曾代表跨国公司、中国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从事范围广泛的一系列交易,包括公开发行、并购及外国对华直接投资。

  (3)周竹平先生,1963年生,天津大学系统工程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周先生曾任鲁中冶金矿山公司财务处会计、副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1994年加入宝钢,先后任宝钢国际贸易总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计财部副部长、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董事、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副总经理。

  (4)钟永群先生,1957年10月生,北京钢铁学院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监察部部长。钟先生1982年加入宝钢,先后担任宝钢初轧厂轧钢分厂厂长、宝钢初轧厂副厂长、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计财部投资管理处处长。

  (5)韩国钧先生,1955年1月生,经济学硕士。现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分公司工会主席。韩先生1974年就职于上钢一厂,1983年加入宝钢,历任宝钢办公室副主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富成证券经济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处处长、宣传处处长。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G宝钢         编号:临2006-01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0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定于2006年5月17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事项的通知已于2006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了公告。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28日向公司提交了《关于提交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通知》,向公司2005年度股大会提出了三项临时提案。

  一、《关于修订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证监字〔2006〕38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2006年3月24日发布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二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章程的议案》之内容已在本次章程修订中完全体现。

  详细资料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三届董事会由11人组成,董事会提名下列人士(按姓氏笔划排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人选:贝克伟、艾宝俊、史美伦、孙海鸣、何文波、李海平、吴耀文、徐乐江、谢祖墀、曾璟璇、欧阳英鹏,共十一人,其中贝克伟、史美伦、孙海鸣、谢祖墀、曾璟璇为独立董事人选,贝克伟为会计专业人士。

  以上董事人选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以上独立董事人选与宝钢股份及宝钢股份的控股股东宝钢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下列人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人选(按姓氏笔划排序):李黎、周竹平、钟永群三位。

  另公司职工代表专题会议已选举刘安、韩国钧二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第一、二项提案是经公司二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三项提案是经公司二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委托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上述议案的提出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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