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租赁资产证券化项目获批
[□本报记者 李剑锋 夏峰] 2006-05-08 00:00

 

  □本报记者 李剑锋 夏峰

  

  由东方证券开发设计的首期“远东租赁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于近日正式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批文,并已开始进行发售。这是国内首个租赁资产证券化项目,东方证券也成为上海地区第一家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发成功的创新券商。

  据东方证券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发行总规模为4.86亿元,其中优先级受益凭证规模为4.769亿元,次级受益凭证规模为910万元。优先级受益凭证全部面向境内合格投资者发售;次级受益凭证由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全额认购。计划设立完毕后,东方证券作为计划管理人,将以全部筹集资金向远东租赁国际有限公司购买其拥有的31份特定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请求权及部分附属担保权益,成为对承租人的新债权人。这种安排将保证该等债权不会被列为破产财产,从而实现专项计划资产与租赁公司经营风险的隔离。

  该计划采用“过手”方式,每3个月支付一次本息。项目运用了优先级、次级分层等内部信用增级方式和中国中化集团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等外部信用增级方式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计划设立后,受益凭证持有人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受益凭证转让。

  东方证券认为,资产证券化产品今后的发展空间巨大,资产证券化必将成为券商新的核心业务。公司目前正在抓紧开发高速公路收费、公用事业、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的资产证券化项目。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