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联通”)于2006年4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上刊登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召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公告。由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两地交易所”或“上交所”、“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公司于2006年4月21日在上述媒体刊登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现发布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5月11日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5月9日、10日、11日股票交易日的每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6001号五洲宾馆
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将通过两地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两地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审议事项
审议《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两地交易所交易系统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表决结果对未参与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或虽参与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
四、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采取设置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召开网上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就改革方案进行沟通协商。具体安排如下:
热线电话:010 — 66117963 010 — 66117964
021 — 52732228
联系传真:021 — 52732220
电子邮件地址:ir@chinaunicom-a.com
联系人: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五、董事会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将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为此,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4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上的《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六、催告通知
公司于2006年4月21日在指定报刊及网站上刊登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本公告是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4月24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
2、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有关人员及见证律师。
八、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2006年4月25日(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改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九、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可在2006年5月8日之前填妥本公告所附的附件3《回执单》,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发送给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法人股东同时附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同时附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再附上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会议登记”字样。
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033号29楼
中国联通投资者关系部
邮政编码:200050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6、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7日
附件1: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相关股东会议
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
注:“沪市挂牌投票代码”、“深市挂牌投票代码”分别指通过上交所或深交所市值配售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在通过上交所或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使用的投票代码,下同。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5、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中国联通”A股的沪市、深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股权登记日持有“中国联通"A股的沪市、深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申报如下:
(3)投票注意事项: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回执(自然人股东用)
本人(或委托 先生/女士)登记出席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有关资料如下。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2006年 月 日
(本回执复印或自制均可使用,请同时附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再附上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回执(法人股东用)
本单位登记出席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会议及行使股东的全部权利。本单位的有关资料如下。
单位名称:
股东帐号: 持股数:
通信地址: 邮编: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2006年 月 日
(本回执复印或自制均可使用,同时附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编号:临时2006-016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