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季报补充公告
[] 2006-05-08 00:00

 

  本公司2005年年报、2006年第一季季报已于4月29日在公司指定报纸和网站刊登。因刊登时间仓促,现对年报、季报中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年报第三部分第(二)项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表单位更正为千元;

  二、年报第十部分第(三)项第2条关联债权债务往来、2006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按照会计师出具的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更正,详细情况请登陆上交所网站查阅公司年度报告及会计师出具的关联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三、年报第十一部分财务报告中第(一)项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名字更正为“谭小青”

  四、年报第十一部分财务报告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第一段更正为: 2005年航油上涨,使得本集团产生亏损,且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本集团的持续经营依赖于未来创造的经营现金流量以及自外界融入的资金。本公司及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有能力持续自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授信。第四段更正为:本公司及管理层以上述情况为基础编制了本公司自财务报表日后未来十二个月期间的现金流量预测,本公司及管理层确信在可预见之未来,本公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并持续正常的经营业务,故仍以持续经营的假设为基础编制了本年度会计报表。

  五、年报第十一部分第六项第28条资本公积描述更正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5]50号”《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股票的通知》,同意本公司增发不超过28亿股法人股。本公司于2005年10月与新华航空控股有限公司(“新华控股”)签订《定向增发协议》,协议规定新华控股先向本公司以每股人民币2元进行增发7.5亿股,增资15亿元,并由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亚太中汇海验字【2005】001号验证。由于《定向增发协议》规定此次定向增发28亿股工作全部完成后办理增资、变更营业执照等手续,因此本公司未对投入的15亿元定向募集资金办理包含股权登记、工商登记、变更营业执照等相关增资手续。本公司将已收到的15亿元投资款暂在“资本公积-其他”项下核算。上述15亿资金的用途须受限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及《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即:

  (1)、收购少数股东权益;

  (2)、偿还银行贷款;

  (3)、引进飞机、增加公司运力;

  (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相关更正事项已在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和2006年第一季季报中进行了修订,敬请投资者登录http://www.sse.com.cn详细阅读。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221、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海航B股 编号:临2006-006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季报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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