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因公司股改方案需获得国家商务部批准,2006年4月 28 日后公司A股股票继续停牌;
(四)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2006年4月26日(星期三)~2006年4月28日(星期五),每日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芳村大道南40号,公司接待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柱石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94人,代表股份248,407,489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73.65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22%。
其中:
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授权代理人1名,代表股份数为210,800,08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61%;
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84人,代表股份37,589,309 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份总数的29.7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0%;
参加现场会议的流通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18,100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份总数的0.0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全文见公司于2006年4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A股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A股市场相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叶静律师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公司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二) 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三)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85 股票简称:广船国际 编号:临2006-019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