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大伟 制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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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杨大泉
“五一”长假前夕,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IPO重启进入实质性启动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新股全流通发行会在5月出台。
据业内人士介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亮相,只是说明管理层认为新股全流通发行的时机已经成熟。IPO正式启动,还有着一系列的前提条件需要满足。
首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还只是处于征求意见阶段,IPO要启动,必须等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正式颁布,“这样我们才能接受企业的要求”,证监会一位权威人士如此表示。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此次征求意见要延续到5月14日。按此推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定稿至少要到5月中下旬才有可能出台,这意味着企业申报新股发行怎么也得到5月下旬才可进行。一切进展顺利的话,首家新股最快可能在6月份亮相。
其次,新股全流通发行还需要修改一系列的工作程序和办法,比如修改发审委的工作程序和办法等等。不过有关方面已经表示,这些新的工作程序和办法会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出来。但即便如此,完成这些工作也需要时间,5月重启IPO不太现实。
第三,有关方面在相关场合曾明确表态,为了推动融资功能的启动、创造更好的环境,在扩大资金渠道方面、发行方式改进方面要做一些工作。而这些工作目前正有条不紊的展开,像融资融券试点等就将会在6月推出。从这个角度讲,如果在扩大资金渠道方面没有得到实质性进展,IPO难以重启。
关于IPO重启的时间表,管理层其实早就划定。中国证监会权威人士之前曾明确表态,根据改革进展情况和市场可承受能力,“新老划断”将分三步走渐进推开:第一步,恢复不增加即期扩容压力的定向增发以及以股本权证方式进行的远期再融资;第二步,择机恢复面向社会公众的其他方式的再融资;第三步,择机选择优质公司,启动全流通条件下的首次公开发行。由此可见,在面向社会公众再融资未恢复之前,5月份IPO重启是不太现实的。即使6月份IPO重启,也不会出现大规模发行潮,毕竟资本市场头号任务———股改尚未最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