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4号)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5年12月12日正式生效,根据《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长盛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6年5月8日对本基金自2006年4月3日至2006年5月7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5月8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6年4月3日至2006年5月7日的累计待结转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待结转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待结转收益=∑投资者日待结转收益(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日待结转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待结转收益=(投资者当日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日累计待结转收益)×当日基金收益/(当日基金总份额+所有待结转收益)
投资者当日待结转收益以截尾的形式保留到小数点后八位,截尾部分当日进行二次分配。
投资者累计待结转收益结转为基金份额时,以截尾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截留部分保留在投资者收益账户内。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6年5月8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6年5月8日。
3.本次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5月9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2006年4月28日在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5月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5月9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六、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4月28日申购长盛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4月28日赎回长盛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七、咨询办法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62350088。
3.本基金销售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5月8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经理调整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对基金经理职务做如下调整:
一、聘任田荣华为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闵昱不再担任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和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二、聘任肖强为基金同智基金经理;
三、聘任邓永明为基金同德基金经理。
上述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报监管部门备案。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基金经理简历
田荣华先生,硕士,历任北京证券深圳业务部总经理、国信证券深圳红荔路营业部总经理;2004年4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同盛基金经理助理、基金同智基金经理、基金同德基金经理。
肖强先生,学士,曾历任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太平庄营业部交易部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助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高级交易员。2002年6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同盛基金经理助理、基金同益基金经理、长盛动态精选基金基金经理。
邓永明先生,学士,1999年4月到2005年7月就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职研究员、交易员和基金经理助理。2005年7月底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任基金同益基金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