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向二○○五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告
[] 2006-05-09 00:00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2,560,34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93%)于2006年5月8日上午向本公司董事会递交了关于在二○○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中,修改《配股方案》相关情况以及增加股东大会参与方式的临时提案。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经审核后,同意将以上调整作为相应的议案的一部分整体提交公司二○○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提案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5月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现提议对配股方案中的相关情况作如下修改:

  1、原文为:《关于审查公司二○○六年配股资格的议案》的预案

  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对照中国证监会第1号令《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0]43号《关于作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

  修改为:《关于审查公司二○○六年配股资格的议案》的预案

  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对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号令《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

  2、《关于公司二○○六年配股方案的议案》 中的“本次配股比例及配股数量”

  原文为:以2004年年末总股本20,333.04万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总数为6,099.912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可配股份数为18,922,17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可配股份数为42,076,944股。

  修改为:以2004年年末总股本20,333.04万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2—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总数为40,666,080—60,999,12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可配股份数为12,614,784—18,922,17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可配股份数为28,051,296—42,076,944股。

  3、为更好的方便股东参与公司管理,履行股东权利,更广泛的参与到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中,提请增加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方式。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顺延一天,即2006年5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二○○五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5月9日。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自2006年5月17日上午09:30至2006年5月17日下午15:00止;

  3、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附件一);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二);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网址同上)。

  四、需提请股东注意的事项:

  1、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参与网络投票,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2、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将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未尽事宜,参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服务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九日

  附件1: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自注册

  

  注1: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投资者服务’项下‘投资者注册’。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

  (二)现场身份验证

  

  

  注: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2: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再点击新页面右上角‘投资者服务’,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登录’,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登录’。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附加码,附加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北京)010-58598851,58598912(业务)

  010-58598882,58598884 (技术)

  (上海)021-68870190

  (深圳)0755-25988880

  股票简称:G人福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0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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