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06-021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4月6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4月18日在上述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公告《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06年4月25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贵州茅台”(股票代码为600519)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次会议通知或本公告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保荐机构、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代表。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06年5月12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2006年5月10日09:30开始, 2006年5月12日15:00结束。
全体流通股股东可于上述每个网络投票日的09:30至11:30, 13:00至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四、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25日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公司办公大楼22楼会议室
六、参加本次会议的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请见本公告之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公司股东参加本次会议,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指在征集投票权情况下,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以下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
七、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内容请参见《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 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 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作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必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2、 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请见本提示性公告附件《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3、 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并行使股东权利;
(3)若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有效的本次会议决议仍对全体股东有效,并不因某位股东不参会、放弃投票或投反对票而对其免除。
九、 董事会征集投票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就本次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委托。征集对象为截止2006年4月2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该次征集已于2005年5月8日结束。
十、 本次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境外法人股东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见本公告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64501
联系电话:0852 2386002
传 真:0852 2386005
联系人:樊宁屏
3、 登记时间
2006年4月26日至2006年5月8日期间的工作日: 09:00至12:00, 14:00至17:00。
十一、 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董事会已申请自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贵州茅台”股票停牌;如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经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股票将于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一交易日复牌。
十二、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9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 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贵州茅台”流通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投资者如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其申报为:
3、投资者如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弃权票,其申报为:
三、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 在网络投票期间内,请股东尽早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注: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此决议案放弃表决,则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1、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3、委托人股东帐号:
4、委托人持股数量:
5、受托人签名:
6、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备注(如适用):
注:1、授权委托书可复印后再填写;
2、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06-022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
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黔国资产权函〔2006〕94号)《关于对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9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06-023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日前获悉,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之一--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已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72.5322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8%)转让予北京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根据本公司所得到的有关资料,本次股份转让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79号)和《关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转让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有关问题的函》(国资厅产权[2006]103号)批准同意,并于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至此,北京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272.532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58%,性质为非国有股。北京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承诺,在其成为本公司股东后,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股权分置改革文件的规定,支持和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承继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事项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按照本公司确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