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有“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之意,硬币的另一面则是“诚信”。 “诚信授人,方可受托”,不过诚信背后隐藏的是信用风险,2005年年报显示,由于存在违规行为,作为监管部门的银监会对多家公司处以了罚款或要求整改。
算上不久前爆出的金信信托“猝死”事件,“信任危机”再次让信托业“蒙羞”。
让信托业“蒙羞”的不止一次,我国信托业曾历经五次清理整顿,出台过“一法两规”对其实施严格监管。到目前,信托业仍被实行着相对其他金融机构更为苛刻的监管规定,行业曾经的混乱由此可见一斑,也给自己贴上了一个“坏孩子”的标签。
针对“坏孩子”的苛刻规定,一方面使我国信托业逐步从混乱走向有序规范发展,但另一方面也捆住了信托业施展的手脚,在严格的制度面前,信托业有些手足无措。
似乎陷入一个“困境”,信托业走入了看上去再简单不过的一个迷宫:一放就乱,一收就死。而在这样一个“困境”中,信托业走走停停,历经20年还是市场上的弱者,相比同操金融业的银行业、保险业的越来越强大,信托业又戴上了“边缘化”的帽子。信托业亦更为以此“蒙羞”。
有业内人士自然愤愤不平:不能将孩子连同洗澡水倒掉!监管部门应该对不同信托公司、不同信托产品区别对待,对于符合条件的公司应放宽限制。言外之意,旁人似乎戴有有色眼镜之嫌?
问题在于,让人不能“释怀”的到底是什么,或者说,信托业“丢”了什么而让人另眼相看?
说到丢,信托业内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说,信托业应回归代人理财本业,有人说,要大胆进行业务创新等。这都是良策。
但笔者以为,信托业丢了的最重要的东西是“诚信”。只有有了“诚信”,信托业才能立身安命,“坏孩子”的包袱才会甩掉。有了诚信,其他才可迎刃而解。
因而,最需要“诚信”的信托业应有非同一般的措施,以特别应对信用风险。鉴于我国信托业不时被捅出的“黑洞”大多与不诚信有关,太多前车之鉴说明:诚信为根本。有了“立信”决心,成了行业风气,加上更多良策,信托业的市场弱势便会扭转,“困境”更会消解,边缘化也自会改观。 (柴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