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05-09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的议案。

  ☆ 本次会议通过了公司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6年修订稿)、《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稿)、《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稿)、《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五项临时提案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发出会议召开公告,其后,公司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按相关程序提交了《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6年修订稿)、《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稿)、《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稿)、《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五项临时提案,并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的2006年4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海证券报》等对临时提案内容予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于2006年4月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如期举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名,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37,404,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7379922股的63.21%。其中非流通股股东5名,代表股份1373799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20%;社会公众股股东2名,代表股份24,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会议方式为现场会议,投票方式为书面记名投票。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霄燕女士主持。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137,404,722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24,8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137,404,722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24,8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37,404,722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24,8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00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7,379,92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比例进行分配,共分配股利54,344,980.50元。本次分配后,账面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4,015,923.70元(合并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2,164,583.71元)。

  同意137,404,722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24,8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37,404,722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24,8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卫哲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137,404,722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24,8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137,404,722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24,8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37,404,722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24,8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37,404,722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24,8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37,404,722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24,8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37,404,722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24,8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二、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以200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7,379,922股为基数,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108,689,961股。本次转增经实施后,账面资本公积余额为152,364,152.82元。

  同意137,404,722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24,8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注:以上八至十二项议案为股东按相关程序提交股东会的临时提案。)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马晓辉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签字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的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五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6-009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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