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 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 2006-05-10 00:00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经过充分沟通,根据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

  2、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5月11日复牌;

  3、 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2006年5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

  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情况

  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里电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4月24日刊登公告以来,在公司董事会的协助下,非流通股股东通过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函和走访投资者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广泛的沟通。在广泛听取广大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后,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关于对价安排数量的调整

  原方案为:“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权,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基本情况为:以现有总股本8866万股为基数,由南方同正等三家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股股票对价,共支付797.94万股股票给流通股股东”。

  调整后方案为:“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权,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基本情况为:以现有总股本8866万股为基数,由南方同正 等三家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5股股票对价,共支付997.425万股股票给流通股股东”。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特别承诺事项的调整

  原方案为:“除法定承诺外,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南方同正、重庆机电)特别承诺:1、延长限售期: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所持股份不在交易所挂牌转让。”

  调整后方案为:“除法定承诺外,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南方同正、重庆机电)特别承诺: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所持股份不在交易所挂牌转让。此外,控股股东南方同正还单独作出特别承诺:当公司股票价格低于5元/股(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资扩股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调整)时,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万里电池股份。”

  除上述调整外,重庆万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二、补充保荐意见

  针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补充保荐意见如下:

  1、方案的调整是在万里电池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经过广泛沟通、协商,尤其是认真吸收了广大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

  2、万里电池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遵循了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改革思路;

  3、万里电池非流通股东有能力履行相关承诺。广发证券愿意继续推荐万里电池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4、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并不改变保荐机构前次出具的保荐意见之结论。

  三、补充法律意见

  针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公司律师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发表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万里电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部分事项的调整是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经广泛沟通和协商的结果,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存在损害公司和流通股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已履行的法律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补充独立董事意见

  1、自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4月24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会通过多种渠道与公司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经协商,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水平及承诺事项进行调整。方案的调整体现了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权益的尊重和充分保护,本次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程序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同意本次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以及对《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摘要的修订。

  3、本独立意见是本人基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调整所发表的意见,不构成对前次意见的修改。

  五、附件

  1、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订稿);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补充保荐意见;

  4、 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补充法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0日

  股票简称:ST渝万里             股票代码:600847        公告编号:2006-10号

  重庆万里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

  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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