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2006-05/10/1147196444640BM0510A12001_b.jpg) | 图为襄樊警方端掉一非法传销窝点,镜子上还写着“传销用语” 资料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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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剑”行动以来,公安机关共破案516起,涉案金额10多亿人民币 □本报综合新华社报道
昨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传销犯罪———“鲁剑”行动的战果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鲁剑”出鞘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传销犯罪案件516起,涉案金额10多亿人民币,抓获传销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3408人,打掉传销团伙1147个。
会上,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醒:警惕非法传销,增强防范意识,不要相信任何可通过参与传销快速致富的谎言。
20世纪90年代传销从境外传入我国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国务院1998年发出通知,全面禁止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此后,非法传销活动一度销声匿迹,但不久又改头换面,在广东、广西、山西、海南等地出现回潮。
为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2005年5月18日至12月底,公安部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开展了“鲁剑”行动,重点侦破传销网络犯罪案件。
这位负责人指出,当前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非法传销的组织形式比过去更加严密,活动方式更加隐蔽,一些传销组织已明显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这些非法传销组织往往将参加者诱往异地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实行集中居住和管理,与外界隔绝联系;非法传销直接侵犯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和社会生活秩序。
同日与会的中国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表示,互联网上的传销活动和传统的传销犯罪相比,打击难度更大。他说,针对当前互联网传销犯罪日益猖獗的态势,公安机关将联合工商等相关行政部门,对互联网传销犯罪进行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