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5月10日上午8时30分,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在厦门市厦禾路820号帝豪大厦28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到会股东代表7位,持有和代表股份8000.285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8%。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长叶天捷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召集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决议如下:
一、批准《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为7999.5807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99.99%),否决票数为0股,弃权票数为0.705万股。
二、批准《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为7999.5807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99.99%),否决票数为0股,弃权票数为0.705万股。
三、批准《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数为7999.5807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99.99%),否决票数为0股,弃权票数为0.705万股。
四、批准《200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5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51,517,5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股东大会并批准对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同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同意票数为7999.5807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99.99%),否决票数为0股,弃权票数为0.705万股。
五、批准《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10,310.18万元,按财务制度规定扣除下属的中外合资企业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金895.12万元后尚余9,415.06万元,按顺序提取10%法定公积金941.51万元,提取10%公益金941.51万元,提取10%任意公积金941.51万元,计2,824.52万元,余6,590.54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671.50万元,扣除2005年度内实施的派发现金红利2,272.76万元,至此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989.28万元。
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51,517,5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0元红利(含税),计2,272.76万元,剩余12,716.52万元,结转下年度。
同意票数为7999.5807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99.99%),否决票数为0股,弃权票数为0.705万股。
六、批准公司2005年度报告。
同意票数为7999.5807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99.99%),否决票数为0股,弃权票数为0.705万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继续聘请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0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聘期一年,其报酬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并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同意票数为7999.5807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99.99%),否决票数为0股,弃权票数为0.705万股。
八、审议通过对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按持股比例增资人民币8670万元,投入以下两个项目:
(一)因易地搬迁技改项目增资3570万元
鉴于厦门金龙联合公司易地搬迁技改项目第二期增资的需要,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厦门金龙联合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该公司进行增资。厦门金龙联合公司股东共需增资1亿元,其中3000万元以该公司200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金投入,其余7000万元由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增资投入。本公司按持股比例需增资3570万元,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或公司股权融资募集资金。
(二)因轻客项目增资5100万元
股东大会同意对厦门金龙联合公司增资人民币5100万元,用于该公司轻客扩能技改项目。该项目选址厦门市机械工业集中区汽车工业城,总体设计产能为年产6万台轻客。项目建设总投资2.74亿元,其中一期工程投资额为2.2亿元,需由厦门金龙联合公司股东投资1亿元,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增资5100万元,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或公司股权融资募集资金。
以上增资完成后,厦门金龙联合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加到4.68亿元,本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51%。
同意票数为7999.5807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99.99%),否决票数为0股,弃权票数为0.705万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决定改变公司名称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票数为7999.5807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99.99%),否决票数为0股,弃权票数为0.705万股。
十、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数为7999.5807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99.99%),否决票数为0股,弃权票数为0.705万股。(公司章程见上交所网站)
本次股东大会经福建厦门理海律师事务所田秀文律师现场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G金龙 编号:临2006-013
厦门金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