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10日在上海市北京西路1068号银发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宝泉先生主持.会议共有59 名股东或股东委托代表出席,所持股份 71,742,1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538 %,公司董事以及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并邀请了保荐代表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吕琰律师和林锋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结构调整的说明》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十、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十一、关于聘请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由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均合法有效。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1日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简称:G现代 证券代码:600420 公告编号:2006-015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