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雄震集团 公告编号:临2006-29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我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深中法民二初字第66号民事判决书一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被告深圳市雄震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红荔路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18707218.46元及利息人民币945364.20元(暂计至2005年12月20日,其后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还清之日为止)。
二、被告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万基药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代偿后,有权向被告深圳市雄震科技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8765.51元、诉前财产保全费人民币98520元,均由被告深圳雄震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上述费用已由原告预交,被告深圳市雄震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被告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万基药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5月10日
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雄震集团 公告编号:临2006-30
厦门雄震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公司董事会经咨询公司主要股东及管理层后郑重声明:截止公告之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