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32 股票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06-024 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06年4月7日发出,会议于2006年5月10日上午9:00在杭州滨江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4,749,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9%,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0,77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3%,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73,9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即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持有1,557,477股和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持有的637,940股委托叶继德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ING Bank N.V(荷兰商业银行)持有的1,499,134股和UBS LIMITED持有的279,400股委托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苏显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以计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4,749,9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4,749,9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4,749,9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4,749,9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749,9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60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元(含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749,9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决定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沈阳苏泊尔炊具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经销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749,9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749,9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749,9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代表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05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0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06年4月7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张立民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苏泊尔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