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2006-05-11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5月12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5月15日。

  5、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5月15日。

  6、2006年5月15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5月15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票简称由“长城电脑”变更为“G长城”,股票代码“000066”保持不变。

  8、2006年5月15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通过情况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于2006年4月20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对价股份,原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支付58,003,200股对价股份。

  2、获得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6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3、除遵守规定的法定承诺外,非流通股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承诺是:

  (1)所持长城电脑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

  (2)在长城电脑2005、2006、2007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分红数量不少于长城电脑当年已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40%。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四、对价股份安排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注:

  1、G日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应当自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在1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原非流通股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

  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八、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6634759

  联系人:郭镇、卢海棠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计算机大厦

  邮政编码:518057

  电子信箱:stock@greatwall.com.cn

  九、备查文件

  1、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06-02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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