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柯鹏
黑云压城城欲摧?中国楼市又在面临一次重大的抉择。
房地产业走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究竟该不该有新一轮的宏观调控?究竟该何时给这样的市场下药?下什么药?看来是到了必须明朗化的前夜。
“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尴尬
中国的房地产行业正处在市场化的初期,和地方利益、行政权力依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使得市场的发展不能仅仅用简单的供需关系来解释,必须深挖背后的因素。
实际上,2003年中央政府就开始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当年的4月初,就传出央行正在考虑提高购房首付到5成的消息。时隔3年,似乎是一个轮回,依旧高涨不停的房价、渐成乱局的市场各方让这个传言再度盛行,尽管已经遭到了辟谣。但即便仅仅是传言,也不难从此间看出,民众对于市场的期待依旧欲求未满:北京房价降了,上海房价开始飙升;上海平稳了,北京和深圳却又上演疯狂大戏———此消彼长、顾此失彼,到底何时是个头?
地方政府应负起更多义务
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命题,“这和房地产的两件事情有关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住宅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一个是经济适用房,还有一个是弱势人群的住房问题。”
但对一些地方政府而言,对于飙涨的房价却有着和中央政府不尽相同的“小算盘”。由于土地交易和房地产高额税费对地方财政的巨大贡献,一些地方政府成为房地产发展中最大的受益者,地方财政对房地产业的依赖也与日俱增。于是,就在宏观调控的非常时期,部分地方政府依旧暗地托市,甚至和开发商联手化解宏观调控的效力。这样的局面不得到有效控制,地方政府不为平稳市场尽到更多的责任,宏观调控的效力就将不得不打折。
提高贷款利率是“第一炮”
但该来的总是会来。就在4月底央行提高贷款利率时,经济学家易宪容就明确表示,这是打响新一轮宏观调控的“第一炮”。“央行这次宏观调控以利率为工具,已经把握到问题的实质。”
应该说,目前的楼市过热从侧面反映了一个体制问题,各种利益实体在房地产市场的博弈依旧存在,除非房产与税收分离、与政绩不挂钩。因此,我们不妨大胆预测,加息只是第一步,宏观调控的脚步不会停息,新一轮的调控号角已经吹响。
未来如何调控?
理论上说,房地产市场的特性是“供给时滞、需求即时”:房地产开发周期长,供给是相对滞后的,而对房地产的需求则是由当期的经济状况决定,这就意味着一时的供需缺口并不影响正常的市场均衡,这就要求我们对房地产的调控应是在一段时间内的某个区间进行调控。
落实到地方政府,一个比较具有建设性的想法是,在遵循中央宏观调控精神的前提下,各地方政府应该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区间调控。
“站在中央政府的角度,房价的快速上涨制约了普通居民居住权益的实现,既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波及到社会的稳定,所以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和谐发展是最终目标。”中瑞研究首席分析师朱锋表示,“未来的调控手段预计也将继续注重结构调整,防止区域过热,但相对于2005年政策还是有明显不同:政策重心由抑制投机、平抑价格转到鼓励消费———鼓励自住性消费、普通商品房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