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等)
[] 2006-05-12 00:00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股票简称:A股 *ST大江    编号:临2006-014

  B股 900919                 B股 *ST大江B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于2006年1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200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3000万元(见临2006-002),其中由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阜新大江有限公司提供的1000万元担保于2006年4月30日到期。为保证阜新大江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决定继续由母公司为其提供借款担保。

  本次担保的债权人为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担保的借款期限自2006年4月30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止2006年5月1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0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6540.73万元的比例为45.34%;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9100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为2600万。担保总额合计为19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05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108089.06万元的17.7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符合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股票简称:A股 *ST大江 编号:临2006-015

  B股 900919                 B股 *ST大江B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程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5年12月28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对绿庭(香港)有限公司收购公司国有法人股的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同意批复并完成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及获得商务部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同意批复后,才予以实施。

  截止披露日,公司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对绿庭(香港)有限公司收购公司国有法人股的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同意批复。由于不能确定获得批复的明确日期,故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日期尚不能确定,公司A股股票复牌时间安排也不能确定。

  特此公告。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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