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06-05-12 00:00

 

  证券代码:600835(A) 900925(B) 股票简称:上海机电 机电B股 编号:临2006-008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在2006年4月28日送达董事、监事,会议于2006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应到10人,实到10人,董事长王成明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上海三菱电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各投资方按出资比例增资,增资总额为4500万美元,本公司的增资额为1800万美元。

  与会董事对以上议案均表决同意。

  上海三菱电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MET)成立于2002年8月,日本三菱电机株式会社持股比例为40%;三菱电机大楼技术服务株式会社持股比例为20%;本公司持股比例为40%。SMET公司主要业务为电梯用薄型曳引机等最先进技术部件的制造、销售;三菱商标电梯的技术服务;电梯技术开发中心。随着国内不断增长的高端用户对高速电梯的需求,SMET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资金规模明显不足,难以满足进一步发展需要。为此,投资各方经过多轮沟通谈判达成一致,通过同比例增资提升企业规模,增资总额为4500万美元(约合3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增资1800万美元(约合14400万元人民币)。

  SMET公司近三年的资产、负债和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SMET增资后将通过利用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三菱电机和其它零件供应商之间最恰当的互补体制,在坚持三菱品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实现精简高效的生产体制;以拥有三菱最先进技术新型电梯为核心,满足追求多样性、个性化和国际品牌的高端客户的需求,向股东提供最大的投资回报。本次增资投入项目建成后预测2010年达纲年SMET销售收入18.62亿元,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年。

  另外,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MEC)合资期限延长的协议已于2006年5月10日由SMEC各投资方共同签署。本公司持有SMEC52%股权的控股比例不变、SMEC公司名称不变,合资期限延长二十年。本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已同意SMEC合资期限延长,在公司于2006年5月25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SMEC合资期限延长的协议正式生效。有关SMEC合资期限延长的具体事宜请参阅公司于2006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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