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06-013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公司尽快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票复牌安排详见公司刊登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5月10日下午2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5月8日—2006年5月10日每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通化东宝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一奎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征集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及股东代理人共 2,508 人,代表股份 206,528,974 股,占公司总股本324,493,036股的63.65 %。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观本次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 5 人,代表股份166,745,7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39 %。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03 人,代表股份39,783,218 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5.23%,占公司总股本的12.26%。其中:
(1) 参加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6人,代表股份921,18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58 %,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 %。
(2) 董事会通过公开征集投票权共收到 101 名流通股股东的授权书,代表股份 1,380,209 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88%,占公司总股本的0.43%。
(3) 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 2,296 人,代表股份 37,481,826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3.77 %,占公司总股本11.55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方案详见200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单位:股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结果
四、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由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淑芬现场见证,并出具《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06-014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新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5月25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内容详见2006年4月13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9.77%的股份,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向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在议案中增加临时提案,并提请本公司董事会对提案程序和提案内容进行审核。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临时提案的提出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作为200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具体提案公告如下:
公司2006年5月10日召开了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后,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需在全面修订后《公司章程》中的三个条款做改动,改动如下:
1、 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449万元。
修改后: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757万元。
2、原第十九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324,493,036股。公司成立时发起人是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化市石油工具厂、通化白雪山制药厂。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净资产出资,通化市石油工具厂、通化白雪山制药厂均以现金出资。
修改后: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387,571,948股。公司成立时发起人是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化市石油工具厂、通化白雪山制药厂。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净资产出资,通化市石油工具厂、通化白雪山制药厂均以现金出资。
3、原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24,493,036股。股本结构为:发起人持有166,795,756股,社会公众持有157,697,280股。
修改后: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87,571,948股。股本结构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51,026,028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36,545,920股。
原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其他事项均未改变。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