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会议无需要流通股股东单独表决的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06年5月11日上午在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335,253,9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04%,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335,119,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01%;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13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长袁仁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经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董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35,253,9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监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35,253,9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35,253,9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35,253,9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公司200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335,253,9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200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118,541,629.3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2,460,941.68元、法定公益金106,230,470.84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06,775,560.89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06,625,777.74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以下利润分配方案:以2005年末总股本47,19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4,157万元,剩余1,665,055,777.74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335,253,9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关于聘请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决定继续聘请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公司不另行支付其差旅费等其它费用。
表决结果:335,253,9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董事长2006年度年薪方案》
表决结果:335,253,9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35,253,9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0、《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35,253,9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1、《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35,253,9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2、《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35,253,9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3、《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35,253,9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4、《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35,253,9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5、《关于与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5修订)》等有关规定,关联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茅台酒厂技术开发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141,572股。
表决结果:11,141,57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非流通股股东11,007,37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流通股股东134,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6、《关于与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5修订)》等有关规定,关联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茅台酒厂技术开发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141,572股。
表决结果:11,141,57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非流通股股东11,007,37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流通股股东134,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1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06-024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