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国债有关情况的公告
[] 2006-05-12 00:00

 

  证券代码:600786  证券简称:东方锅炉  编号:临2006-015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国债有关情况的公告

  2004年3月,本公司持自有证券帐户到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科证券”)重庆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汇入总额2亿元资金,先后购入2000年记账式(10期)国债和2004年记账式(1期)国债总计19998.99万元。其中2004年记账式(1期)到期后公司于2005年3月卖出,同时购入另一品种———2004年记账式(5期),数量仍为1亿元。

  2006年2月下旬,我们通过媒体获知中科证券被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宣布托管。

  此事涉及本公司购买的国债财产安全,故公司立即委托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本公司法律顾问,简称“汇韬律师”)进行了专项尽职调查。至2006年5月10日,汇韬律师向本公司出具了《律师函》,向本公司陈述了他们调查的初步结果:初步查明,中科证券在本公司不知晓的情况下,擅自将本公司所有的2亿元国债,早于2004年3月底即质押回购融资。

  汇韬律师于2006年3月20日和2006年4月10日,向入驻中科证券的工作组分别递交了《关于请求立即偿付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亿元国债资产的函》、《关于请求确认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两亿元国债属‘中科证券’正常经纪业务并请求将其纳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偿付范围的函》。

  由于中科证券处于被托管状态,公司目前无法确知这一事件的全部情况和最终结果。公司将继续采取措施保全自己的合法财产,并将根据此事的处理进度,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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