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限制联合证券业务
[□本报记者 周翀] 2006-05-12 00:00

 

  券商综治阶段性工作重心悄然变化

  □本报记者 周翀

  

  中国证监会日前决定,从5月15日起,对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三项限制业务措施。

  进入5月以来,证监会已对巨田证券、天元证券和联合证券三家券商采取了限制业务措施。

  证监会昨日公布的决定称,联合证券增资扩股资金未能按期到位,相关股东增资承诺未能兑现,目前仍然存在较大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为此证监会将对联合证券采取暂停保荐、承销业务,暂停证券账户开户代理业务和暂停受理、批准新业务,暂停批准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暂停批准营业性分支机构的迁移、转让的限制业务措施。

  此前,证监会曾于4月1日对航空证券、健桥证券、华林证券、中期证券和天和证券实施了限制业务措施。通过比较可以发现,这5家券商的问题均包括“未按期上报符合要求的整改计划”,与5月以来被限制业务的3家券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尚存在较大缺口”的问题存在一些差异。

  由此可以看出,券商综治的阶段性工作重点已经悄然发生变化,从要求券商上报可行的整改计划并进行整改,转移到督促券商尽快补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等资金缺口方面。

  目前,督促券商补足资金缺口的工作亦将告一段落,连日来3家券商得到行政处罚的局面,恰可为最好的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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