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股转增7.8股的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997股)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5月15日
● 复牌日:2006年5月1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 自2006年5月1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富润”,股票代码“600070”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召开时间为2006 年4 月26日,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 年4 月24 日、4 月25 日和4 月26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结果如下:全体股东的赞成率为98.79%,其中流通股股东的赞成率为94.82%,非流通股股东的赞成率为100%。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 年4 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要点:浙江富润之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进行对价安排,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4867.2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股转增7.8股的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997股的对价安排。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作出了如下法定承诺:(1)其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持浙江富润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7.8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15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5月1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5月1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富润”,股票代码“600070”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八、其他事项
1、有关咨询办法。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南路12号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电话:0575-7015763;0575-7016551
传真:0575-7026018
联系人:卢伯军;陈黎伟
2、财务指标变化: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0,675,760股,公司2005年度每股收益将变为0.094元。
九、备查文件
1、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股票简称:浙江富润 证券代码:600070 编号:临2006-13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