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较真”
[□本报记者 王宏斌 陈捷] 2006-05-12 00:00

 

  □本报记者 王宏斌 陈捷    

  

  以往上市公司股东会上一贯平静的审议程序,在新股东的参与下,正变得越来越“较真”。昨日,G中百(000759)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刚刚对其“举牌”的广东湛江平泰商贸公司对提交审议的议案一一“找错”,并对14个议案全部投了反对票。

  平泰商贸通过近期“举牌”、增持行为,持股比例已达7.139%,其代表在会议上,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中的12条17处条款提出了质疑,认为其内容要么前后矛盾,要么与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抵触,且影响了股东的实质利益。

  在这些遭质疑的条款中,包括章程草案第153条规定“过半数监事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与新法规中1名监事即可提议的精神相违背。章程草案第119条“董事长需由全体董事的2/3以上同意罢免和选举产生”,平泰商贸认为与《公司法》“过半数”的规定相违背。

  G中百董事长汪爱群在会议上未就平泰商贸的十几处质疑一一回应,但他表示,公司此次是根据新法规要求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所做的一次全面修订。其中虽有部分条款的表述与新法规不完全一样,但“没有违反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他同时表态要和股东加强沟通。

  统计显示,参加该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达24人,代表股份9999.27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7.72%,据悉是公司历史上参加股东大会股份代表最多的一次。表决结果显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四个议案赞成率为73.85%,《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赞成率为76.68%,其他议案反对率均为7.7%。

  有观察人士向记者分析,G中百这一案例至少强化了两点倾向:一是股东的参与意识和对知情权的重视;二是股东的“较真劲”会越来越强。因此,这也要求上市公司在经营好公司的同时,还必须充分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记者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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