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06年5月更新
重要提示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经基金托管人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自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摘要所述内容更新截止至2006年3月31日。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本系列基金自2005年2月28日到2005年3月25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合同》于2005年3月31日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总经理:裴长江
成立日期:2003年3月7日
注册资本:1亿元
电话:021-50499588
联系人:林志宗
股权结构: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67%的股份,外方股东法国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3%的股份。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郑安国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发行部经理、投资部经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南方证券公司研究所总经理级副所长、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Christian D’ALLEST先生,董事,法学硕士。曾任法国兴业银行国际部业务经理、国际融资司经理、资本市场司负责人、资产管理司负责人。现任法国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际部主任。
王晓薇女士,董事,本科。曾任宝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经理、宝钢美洲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袁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导。法国巴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E.H.E.S.S.)经济学博士毕业,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系主任。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Christian CLERC-BATUT先生,独立董事,商学本科。曾任S.N.S.阿尔及利亚子公司总会计师、欧尚集团存货部总监、芝加哥子公司总经理、审计部总审计师。现任欧尚集团中国及泰国区总经理。
谢荣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
吴志攀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教授。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系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北京大学校长助理。现任北京大学副校长。
裴长江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经理助理、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
陆云飞 (Denis LEFRANC)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文学士,法学士。曾任法国期货市场委员会审计员,法国兴业银行法律顾问,法国兴业银行资本市场及资产管理部副经理,BAREP资产管理公司(法国兴业银行集团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法国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Albert Reculeau先生,监事、监事会召集人,BP Bank银行专业学位。曾任法兴资产亚太区首席执行官;现任IBK-SG Asset Management(法兴资产韩国)首席执行官。
贺桂先先生,监事,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曾任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营运副总监。
詹靖女士,监事,女,金融学硕士,曾在TCL销售公司人力资源部、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管理部、基金筹备组、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工作,现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
2、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旭巍先生,宝康债券基金基金经理,硕士。曾在宏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部从事交易、投资、资产管理工作。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裴长江先生,公司总经理。
陆云飞 (Denis LEFRANC)先生,公司副总经理。
余荣权先生,投资总监。
栾杰先生,投资副总监、投资部总经理、宝康消费品基金基金经理。
魏东先生,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基金经理。
王旭巍先生,宝康债券基金基金经理、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三、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日期:2004年9月1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仟玖佰肆拾贰亿叁仟零贰拾伍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 675974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原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2004年9月,原中国建设银行重组分立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承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相关资产与负债、以及相关权利和义务。中国建设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产品与服务。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中国建设银行的总资产达人民币42,241亿元,贷款总额达人民币23,744亿元,存款总额达人民币37,813亿元。根据《银行家》杂志按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总资产进行的排名,中国建设银行在全球银行中列第35位。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获《银行家》杂志评选为我国“年度最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在《全球托管人》杂志主办的“2005年新兴市场托管服务调查”中,获得“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中国建设银行的多个产品与服务上在国内银行业居于市场领先地位,包括基本建设贷款、住房按揭贷款和银行卡业务等。中国建设银行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与多个大型企业集团及中国经济命脉行业的主导企业保持银行业务联系。中国建设银行在国内拥有广泛的网络,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拥有约14,250家分支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基金托管部,基金托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和监督稽核处7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50余人。
2、主要人员情况
罗中涛,基金托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国家统计局、建设银行总行评估、信贷、委托代理等业务部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统计、评估、信贷及委托代理业务具有丰富的领导经验。
李春信,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计划部、筹资部、国际业务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计划、个人银行及国际业务具有丰富的领导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兴华、兴和、泰和、金鑫、金盛、金鼎、汉博、通宝、通乾、鸿飞、银丰共11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华夏成长、融通新蓝筹、博时价值增长、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包括宝康消费品、宝康债券、宝康灵活配置3只子基金)、博时裕富、长城久恒、银华保本增值、华夏现金增利、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国泰金马稳健回报、银华-道琼斯88精选、上投摩根中国优势、东方龙、博时主题行业、华富竞争力优选、华宝兴业现金宝、上投摩根货币、华夏红利、博时稳定价值、银华核心价值、上投摩根阿尔法、中信红利精选共24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财产规模达798.43亿份。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n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服务热线:400-8888-666;021-962588
公司网站:www.gtja.com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服务热线:021-962503
联系人:金芸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5)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人:郭京华、赵荣春
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客户服务电话:010-68016655,800-820-1868
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6、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 http://www.gf.com.cn
(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8)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88
公司网站:www.dwzq.com.cn
(9)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7-67599560
传真:027-85481532
联系人:毕艇
服务热线:027-65799999
公司网址:www.cz318.com.cn
(10)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客服电话: 4008888555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盛宗凌
公司网站:www.lhzq.com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167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 刘晨
客户服务热线:021-6882368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站:www.sw2000.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4楼
负责人:颜学海
联系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联系人:冯加庆
经办律师:冯加庆、李楠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 61238888
传真:(021) 612388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肖峰、陈玲
五、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
(一)本基金投资目标、对象、理念和策略
1、投资目标
保持本金的安全性和基金财产的流动性,追求高于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2、投资理念
积极投资,精细管理。在保障基金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寻求流动性与收益性的最佳平衡。
3、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4、投资策略
(1)研究宏观经济指标及利率变动趋势,确定投资组合平均久期。
(2)在满足投资组合平均久期的条件下,充分考虑相关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信用等级,确定组合配置。
(3)利用现代金融分析方法和工具,优化组合配置效果,实现组合增值。
(4)采用均衡分布、滚动投资、优化期限配置等方法,加强流动性管理。
(5)实时监控各品种利率变动,捕捉无风险套利机会。
5、业绩比较基准
当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的税后利率:(1-利息税率)×当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6、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都低于股票、债券和混合型基金。
(二)投资程序
1、公司研究部通过内部独立研究,研究人员根据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及专业机构提供的研究报告,对市场利率的预期变动进行分析;跟踪、监测市场上各类金融投资工具的收益率变动,并据此提出投资建议。
2、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指导下,基金经理小组综合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货币市场发展趋势等要素的分析判断,按照基金合同规定,提出下一阶段本基金类属资产配置比例。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小组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4、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做的决议,参考本公司研究部和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选择具体的投资目标,构建投资组合并负责日常基金管理。
5、设置集中交易室,基金经理将投资指令下达给集中交易室,交易主管在复核投资指令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将指令分发给交易员执行。保证决策和执行权利的分离。
6、内控审计风险管理部对基金投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
7、基金经理小组将跟踪货币市场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化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作出调整。
(三)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
(2)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5)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本基金不得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进行交易,不得通过交易上的安排人为降低剩余期限的真实天数;
(7)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
(8)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本基金将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完成建仓。
由于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导致的投资组合超过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
2、禁止行为
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违规投资于其他基金;
(2)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3)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债券;
(4)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5)承销证券;
(6)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7)投资于股票;
(8)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9)投资于剩余期限超过397天的债券;
(10)投资于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
(11)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四)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计算方法
1、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计算公式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剩余期限+债券正回购×剩余期限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债券正回购
其中: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包括现金类资产(含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证券清算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逆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正回购等。
2、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的确定
(1)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为0天;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天数计算;
(2)一年以内(含一年)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3)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外:
允许投资的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4)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5)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七、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为截止2006年3月31日(“报告期末“)的数据,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说明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本基金截至2006年3月31日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4、报告期末债券投资组合
1)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2)基金投资前十名债券明细
上表中,“债券数量”中的“自有投资”和“买断式回购”指自有的债券投资和通过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买入的债券卖出后的余额。
5、“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维持在1.0000元。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持有的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无证券投资决策程序需特别说明。
4)其他资产的构成
八、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业绩数据为截止2006年3月31日(“报告期末“)的数据,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未经审计。
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2、基金净值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
本基金自成立(2005年3月31日)至本报告期末刚满一年,特此说明。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完成建仓。截至2005 年4月7日,本基金已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完成建仓。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一)基金转换申请人的范围
本基金的持有人均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和办理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转换。
(二)基金转换受理场所
基金转换受理场所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场所相同。
(三)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基金转入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开始办理。本基金于2005年4月8日开始办理本基金转入本公司管理的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的业务。
本基金于2005年8月8日开始办理本公司管理的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转入本基金的业务。
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一致。
(四)基金转换费用
本基金转入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持有90个自然日以上(含90个自然日)的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金额申购转入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的80%。申购期申购的本基金且持有时间少于90个自然日的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金额申购转入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
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转换本基金,转换费率为0.4%,其中转换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注册登记等费用。宝康债券基金转换成本基金,转换费率0.25%,其中转换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注册登记等费用。
(五)基金转换公式
1、本基金转换至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转换公式为:
A=[B×(1-D)]÷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D为转换费率;
E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
2、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转换至本基金转换公式为:
A=B×E×(1-D)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D为转换费率;
E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
3、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但应最迟在新的公式适用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六)投资人将其他基金转换为本基金的,持有本基金的时间单独计算。
(七)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转换时间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基金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转换,后确认的份额后转换。
3、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转出,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份;从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出,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因为转换等非赎回原因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该基金最低保留份额数量限制的,注册登记机构不作强制赎回处理。
(八)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人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内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2、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转换申请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
(2)货币市场工具主要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换;
(4)暂停估值;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不变。
2、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3、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转换申请的,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暂停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5、暂停期结束,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最新的基金收益和转份额的情况。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收益情况。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日公告最新的基金收益情况。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日公告最新的基金收益的情况。
十、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机构设置、职能划分可能会发生变化,但不会影响本基金的投资理念、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运作。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遵守《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规则的任何修订和补充)。上述规则由本基金管理人制定,并由其解释与修改,但规则的修改若实质性地修改了基金合同,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合同的修改达成决议。本基金托管人不受《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约束。
(三)本招募说明书将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更新;招募说明书解释与基金合同不一致时,以基金合同为准。
(四)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旗下货币市场基金。本公司已于2005年12月22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了本基金B级3,500万份,申购费率为0%。
十一、 《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作如下更新:
1、“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二)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删除了童国林先生。
2、“四、基金托管人”部分相关信息做了更新。
3、“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一)对代销机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增加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三)和(四)对人员信息做了更新。
4、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部分规范了基金转换的程序。
5、“十、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截至2006年3月31日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6、“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增加了截至2006年3月31日的基金业绩数据。
7、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增加了本公司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事项的披露。
8、对部分文字表述进行了更新。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后面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