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 2006-05-13 00:00

 

  证券简称:G中信         证券代码:600030         编号:临2006-0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12日上午在北京市华都饭店兰菊轩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0人,代表1,726,498,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5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康博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到会股东1,726,498,123股同意,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了此议案。

  二、《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到会股东1,726,498,123股同意,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了此议案。

  三、《审议2005年年度报告》

  到会股东1,726,498,123股同意,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了此议案。

  四、《200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到会股东1,726,498,123股同意,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了此议案。

  五、《200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到会股东1,726,498,123股同意,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了此议案。

  根据此议案:每股实际分配利润0.12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合计为297,780,000.00 元,2005年度未分配利润4,411,412.89元转入下一年度。

  六、《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经选举,下列人员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11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东明、邬小蕙(女)、张佑君、张极井、张懿宸、李如成、吴幼光、周一敏、居伟民、笪新亚、黎晓宏(上述候选人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独立董事(8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万寿义、王彩俊、边俊江、冯祖新、杜兰库、李扬、李健(女)、张宏久。

  到会股东1,726,498,123股同意,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了此议案(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2006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每位候选人采取逐项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意见一致)。

  七、《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经选举,下列人员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冯征、张耀、杜志萍(女)、何德旭、杨振宇、秦永忠、卿虹(女)、郭昭、雷勇。

  到会股东1,726,498,123股同意,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了此议案(上述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2006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每位候选人采取逐项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意见一致)。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到会股东1,726,498,123股同意,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了此议案。

  九、《关于就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给董事会授权的议案》

  到会股东1,726,498,123股同意,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了此议案。

  根据此议案: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作如下授权: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每期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并对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偿付情况进行监督;

  2、决议期内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当期且累计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60%(2005年底,公司的净资本为40.89亿元,不含并表控股公司数据);同时,该余额当期且累计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证监会提供的证券公司净资本情况,每半年调整一次的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上限(该余额上限情况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3、本决议自签署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十、《关于聘请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担任公司发债担保机构的议案》

  因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到会股东1,726,498,123股,其中,关联方股东953,040,881股,非关联方股东773,457,242股。

  到会非关联方股东773,457,242股同意,占与会非关联方股东代表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了此议案。

  根据此议案:

  1、同意聘请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担任公司发债担保机构;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中国中信集团公司签署《担保合同》,包括以下“重大不利变化及反担保”内容:“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总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5%,流动资产对资产总额的比率不得低于50%,净资产总额不得低于人民币45亿元。一旦有关财务比率不满足上述要求,发行人应将现金及有价证券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及担保人认可的其他资产)放入偿债专户中,该专户现金及资产市值不低于担保余额的110%,并向担保人提供质押。”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情况出现时,履行相关约定,包括签订质押合同、移交质物等。

  北京市康博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3日

  证券简称:G中信         证券代码:600030         编号:临2006-0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5月12日在北京京城大厦召开,应表决董事19人,实到董事12人;王东明、居伟民、张极井、黎晓宏、张懿宸、李如成、邬小蕙等7位董事因事不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其中,王东明董事长授权笪新亚董事行使表决权,居伟民董事、张极井董事、黎晓宏董事、张懿宸董事、邬小蕙董事授权张佑君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李如成董事授权吴幼光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王东明董事长委托张佑君常务董事现场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选举王东明先生续任公司董事长。

  王东明先生,现年54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华远经济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加拿大枫叶银行证券公司副经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中信公司证券部副主任,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

  二、《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相关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其中第一位为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万寿义、杜兰库、李扬、王东明、李如成

  发展战略委员会:王东明、李如成、张佑君、张极井、笪新亚

  审计委员会:王彩俊、边俊江、冯祖新、居伟民、笪新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健(女)、万寿义、王彩俊、居伟民、李如成

  风险管理委员会:笪新亚、周一敏、张宏久

  (上述委员简历详见2006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程博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日常工作;聘任德地立人先生、笪新亚先生、黄卫东先生、吴玉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倪军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谭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委任郑京女士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1) 程博明先生,现年44岁,经济学博士。曾任金融时报社理论部负责人、北京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长城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日常工作。

  (2) 德地立人先生,现年53岁,日本国籍,美国斯坦福大学东亚研究中心硕士(主攻中国经济)。曾任日本大和证券公司:国际金融部中国业务负责人、美国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香港公司执行副总裁、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新加坡分公司总裁、投资银行总部部长;兼任新加坡投资银行协会副会长、印尼投资基金董事会主席、马来西亚投资基金董事、期货公司董事长等。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企业融资委员会主任。

  (3) 笪新亚先生,现年50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标准国际股份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 黄卫东先生,现年38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信证券公司:债券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资金运营部总经理、金融产品开发小组组长、公司襄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5) 吴玉明先生,现年39岁,经济学硕士。曾任君安证券天津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公司:天津管理总部常务副总经理、天津管理总部总经理、公司襄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6) 倪军女士,现年50岁,货币金融学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中信兴业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会计师。

  (7) 谭宁先生,现年46岁,本科学历。曾任中信公司人事教育处副处长、中信证券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中信证券公司天津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公司襄理、中信证券武汉营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8) 郑京女士,现年33岁,本科学历。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咨询部项目助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经理。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四、《关于修改公司原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发行对象”条款的预案》

  修改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中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发行对象”条款。

  原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机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

  修改稿:“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机构投资者,上述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境内注册的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它合格境内外机构投资者。”

  五、《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06年5月29日在北京华都饭店云林堂召开,2006年5月29日当天除现场股东大会外,还将进行网络投票,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现场股东大会:2006年5月2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

  2006年5月29日下午13:00-15:00

  公司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2日

  证券简称:G中信         证券代码:600030         编号:临2006-0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5月12日在北京华都饭店兰菊轩召开,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数占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的议案》,根据此议案:

  选举冯征先生继任监事会主席,秦永忠先生担任监事会副主席。

  冯征先生、秦永忠先生简历如下:

  (1) 冯征先生,现年53岁,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商业信贷部副处长、处长,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房地产信贷部副总经理,华夏证券公司临时领导小组成员,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监事长。

  (2) 秦永忠先生,现年49岁,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北京国安国际足球集团财务部经理,中信国安总公司财务部经理、综合计划部经理,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中信国安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秦先生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5月12日

  证券简称:G中信         证券代码:600030         编号:临2006-0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兹定于2006年5月29日(星期一)召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5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

  2006年5月29日下午13:00-15:00

  即,2006年5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华都饭店云林堂(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8号)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增发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募集资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200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全文登载。

  五、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于2006年5月22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06年5月24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八、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06年5月25日前(工作时间内)到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三层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2006年5月25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三层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84588903、84588071

  传真:(010)84865567

  联系人:郑京、裴争妍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特此公告。

  附件:

  1、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2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G中信”A 股的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同意票,以议案序号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增发股票的议案”为例,其申报如下: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序号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增发股票的议案”为例,只要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某一议案拟投弃权票,以议案序号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增发股票的议案”为例,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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