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06-0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4月30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06年5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如期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2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名,委托出席会议董事3名(其中:独立董事左卫民因公事出国委托独立董事张言庆、董事李放因公事委托独立董事张言庆、独立董事王国华因公事出国委托独立董事郝如玉出席会议),公司的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虎廷先生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但有限制性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06-10”号的临时公告。
二、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06-11”号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06-1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顶集团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678
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3000万元;截止公告日共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担保需由金顶集团公司提供有效的实物资产或其股东持有的该公司股权进行反担保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19757.625万元,占公司2005年末净资产的39.41%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1年8月28日为金顶集团公司在工商银行峨眉山市支行的3000万元项目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根据当时双方约定金顶集团也应为本公司提供3000万元对等担保。本公司为金顶集团公司提供的3000万元项目借款将于2006年5月27日到期,金顶集团公司于2006年3月6日和2006年5月8日分别致函公司,要求本公司为其在工商银行峨眉山市支行为期2.5年的3000万元的项目借款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9757.625万元人民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以12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金顶集团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78(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龙
公司注册地: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
注册资本:23266万元
经营范围:水泥制造、销售,机械加工,汽车修理,普通货运,电力开发,科技开发、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金顶集团公司2005年末资产总额93957.35万元,负债总额59316.05万元,净资产34573.8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13%,2005年实现净利润1352.92万元。2006年一季度末,该公司总资产93056.10万元,负债总额58313.41万元,净资产为34677.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66%,一季度实现净利润103.31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金顶集团公司存在经营性亏损的风险,为了有效地防范本公司的担保风险,董事会要求,公司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限为2.5年,金额3000万元的项目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前提条件是:金顶集团公司应将价值4500万元以上的有效实物资产或金顶集团股东持有的金顶集团公司股权抵(质)押给本公司,抵(质)押期限与本公司为其3000万元项目借款的保证期限一致,并在完善了相关抵押手续后方能提供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办理担保的相关事宜,若金顶集团公司不能满足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公司将不再继续为金顶集团公司提供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为人民币19757.625万元(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2000万元和为金顶集团公司担保的3000万元)。占公司2005年末净资产的39.41%。
五、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金顶集团公司提供了有效的反担保措施后方能为其提供担保。目前,公司尚未与相关各方签署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有关本次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原则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06-1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乐山新业置地
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转让在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业置地”)的投资
交易方式:在乐山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
交易数量:1450万元
本次转让交易为非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没有影响。
一、交易概述
经公司于2002年1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02年3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0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组建和追加投资新业置地的议案,公司在新业置地的投资总额为1270.9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8.95%。
2006年3月20日,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致函公司,商请公司作为其股东继续追加投资。4月23日该公司发出了关于召开年度董事会和股东会的通知,5月8日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会通过的《新业置地2006年度筹资方案》显示:该公司在2006年度资金缺口为9865.28万元,计划由股东按比例追加投资。按照公司占新业置地8.95%的投资比例,公司将追加投资882.94万元。
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国家对土地转让实行招拍挂,并进行严格的监管措施。以前新业置地原有的储备土地拟部分出让,现改为自主进行房地产开发。为此,新业置地的投资规模较以前增加许多,今后该公司还将继续要求股东追加投资,结合公司的对外投资原则和战略发展设想考虑,公司拟退出新业置地的全部投资共计1270.90万元。
公司于2006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以12票赞成通过公司转让在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资。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新业置地”于2002年1月21日在四川省乐山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5111002801260,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卢昌凌;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土地整理,建筑材料销售。经四川众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截止2005年12月31日,新业置地总资产为30789.79万元,净资产为14135.30万元,2005年实现营业收入5841.61万元,实现净利润-264.70万元。
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截止2005年12月31日,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14264.35万元(账面价值为14315.30万元),按公司占有8.95%的权益计算,公司拥有的权益净资产为1276.66万元。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按照《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省市国资部门相关规定,此次转让将在乐山市产权中心进行挂牌转让,以评估后的本公司拥有的权益净资产1276.66万元(14264.35万元×8.95%)作价1450万元进行挂牌交易。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处置新业置地的投资回收资金,将有利于今后积蓄资金发展公司的主业。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