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24日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5月1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东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本公司为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东河支行流动资金续贷2500万元、向农业银行包头分行东河支行流动资金续贷3000万元,共5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
同意票9票,全票通过。
公司本次为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5500万元,为其累计担保2080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7766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不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91 股票简称:明天科技 编号:临2006—015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