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修改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5月12日上午9:30分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公司董事长董炳根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交易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367,406,941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2.69%。
2、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以及公司财务顾问代表、见证律师等。
四、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本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浙江华联三鑫石化有限公司银行借款进行担保及其对外互保事项进行审议的议案。
1、同意按照出资比例为浙江华联三鑫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三鑫”)新增银行借款金额3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进行担保,其中,本公司担保金额为17,850万元,余下金额17,150万元由华联三鑫的另两方股东浙江展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加佰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担保。
2、同意华联三鑫与两家企业分别进行互相担保,向银行借款合计60,000万元。其中,与浙江南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互保金额20,000万元,互保期限为一年;与浙江新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天集团”)互保金额40,000万元,互保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67,406,941股,同意367,406,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代表股份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借款进行担保的议案。
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本公司为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50,000万元进行担保。
本议案表决结果: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代表股份351,002,400股回避表决。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6,404,541股,同意16,404,5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代表股份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67,406,941股,同意367,406,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代表股份100%,弃权0股、反对0股。
公司投资者欲了解上述议案的有关情况,可查阅2006年4月27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麻云燕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麻云燕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上述议案均获公司股东大会有效通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署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华联控股 股票代码:000036 公告编号:2006-027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