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竞争力看中国知识产权走向
[] 2006-05-15 00:00

 

  李启章:中国知识产权报社副总编。
  邓聿文:法学硕士,副编审,本报特约供稿人。
  □主持人: 本报记者 邹民生 乐嘉春

  关于知识产权,可以说大多数人是从近年来不断曝光的国际经济纠纷中逐步耳熟的。由于这个原因,人们通常认为,知识产权只是一种经济或商业权益。其实,这只是非常表层的意义,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企业来说,知识产权不仅有无处不在的商业含义,更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企业竞争力的表现,同时也是一种文化积淀的反映。

  知识产权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

  主持人:两位好。今天我们来谈谈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你们发现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现在有些人陷入了就知识产权谈知识产权的误区。大家从商业和技术层面谈得比较多,从文化和国家竞争力角度谈得很少。特别是知识产权与创新能力的关系问题,谈得更少。而知识产权是体现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一个战略资源。

  李启章:成思危副委员长访问美国时,曾有美国议员问他:为什么从中国开往美国的货船都是满载的,而从美国开往中国的货船却几乎都是空的?为什么?因为中国出口美国的大多是衬衣、牛仔裤、冰箱、电视机等有形商品,而且大都标注着美欧的品牌,而美国出口中国的大都却是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使用授权和许可权。

  很长一段时间来,我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是很狭隘的。但是,对现阶段的中国来说,了解知识产权是什么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知道知识产权能干什么和怎么干才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知识产权是一种意识,一种文化,一种手段,一种财富,一种资源。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作为创新的积淀,知识产权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和企业的创新情况。现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战略,同时也是我国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中心环节。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指出: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首位,在若干重要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造就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大幅度提高国家竞争力。温家宝总理也指出,要在一些重要产业尽快掌握核心技术和提高系统集成能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标准。这表明,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我国也已有了更长远的战略考虑。

  邓聿文:没错。“十一五”规划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知识产权保护是自主创新的重要环节,因为知识产权在市场经济中不仅有财富的属性和商品的属性,而且还具有高附加值的属性;产权化的知识在知识经济中,构成了非常重要的生产要素;同时,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和衡量指标,也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因此,保护知识产权其实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非常重要。

  正视中国的知识产权状况

  主持人:那么中国目前的知识产权状况如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又怎样呢?两位能否谈一下这方面的基本情况。

  邓聿文:根据商务部提供的数据,中国现已成为知识产权大国,2005年中国受理的专利申请已经超过了47万件。此外,在2005年中国出口的7600多亿美元的商品中,高新科技产品已经占到28%,机电产品超过了56%,这些产品里头都包含着大量的知识产权。

  但另一方面,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我国企业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仅有2000多家,仅占企业总数的万分之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在去年13万件发明专利中,其中一半来自国外,主要是跨国公司。据统计,美国企业在华申请专利,每年的增长量超过20%,预计今年的申请量将超过两万件。我国很多企业处在有“制造”无“创造”、有“产权”无“知识”的状态,甚至靠仿造过日子。

  中国多数企业之所以专利数量少,不愿意搞创新,主要是因为我们缺乏一套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体系。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一些企业创新成功了,别人不征得同意就拿去使用。侵权者往往受不到严厉的制裁,而创新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长此以往就会形成“逆向淘汰”。而要尽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就必须对各种盗版行为和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严厉打击。没有这样的好环境,创新将被扼杀,发展很难实现。

  李启章:近些年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不论是中国传统产品,还是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大幅增长,中国企业充分发挥自己的资源优势和劳动力成本优势,都直接挤占了传统跨国企业的国际市场份额,甚至引起了恐慌。但是,生产以上所有产品的核心技术和世界知名品牌等知识产权绝大部分都掌握在世界少数发达国家手里,如世界95%以上的发明专利,99%以上的世界知名品牌,都为世界少数几家主要的跨国公司所拥有。为了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和市场份额,一些跨国企业纷纷挥动知识产权大棒,接连向中国企业发起了国际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收益已成为跨国企业重要的利润来源。

  今年是“十一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中国经济发展战略出现重大调整。今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即将完成制定并开始实施。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尽管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多年来持续向前发展,但由于相关制度建立晚,大部分中国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还十分有限,我国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同样十分有限。这是我们需要正视的现实问题。

  知识产权保护需要新思维

  主持人:那么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在制度完善方面进展如何?比完善制度更重要的又是什么呢?

  邓聿文:有鉴于知识产权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作用,中国政府十分重视保护知识产权。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立了司法和行政执法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尽管如此,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上,还存在许多不足。从立法来看,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程序透明度较低,缺少公开征求意见的环节。

  从知识产权执法的机制看,中国有行政执行、刑事执行和民事执行三种不同的机制,但是由于政府各部门与各机构间缺乏协作、地方保护主义和腐败的存在等因素,致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受到削弱。此外,由于知识产权案例的专业性较强,国内只有少数法院具有较高的专利案件审理能力。

  总之,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整个社会还处在“扫盲”的初级阶段,并没有成为家喻户晓的常识。这说明,保护知识产权虽然主要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但如果社会的大多数公众不认可知识产权,单靠政府和企业是无法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从这个角度看,当前最为重要、最为迫切而又难度最大的事情,就是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这是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全面保护。

  李启章:面对国际国内知识产权发展的新形势,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各地和企事业单位根据自己的现实基础和发展目标,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升中国企事业单位和公民运用和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已经成为事关我国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事关国家实力、国际地位,事关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事关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事关国家经济、社会能否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一个战略性问题。

  中国目前正在制定并即将实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就是要理顺各级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体系,把知识产权制度落实到技术、经济、贸易、文化等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中,培养全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引导企业提高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建立专业人员可以自由发挥所长的激励机制,营造一种“尊重他人,保护自己”的社会舆论环境。这是比制度更重要的地方,也就是关于知识产权的社会意识,社会文化。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可不可以换一种角度,用新的思维方式在全社会来深化与普及知识产权的理念。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主持人:前面我们比较多地从宏观的角度谈了知识产权问题。其实,知识产权说到底主要还是要落实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因为掌握知识产权是提升中国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个必要前提。

  李启章:是这样的。比较研究发现,几乎每个跨国公司都在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拥有数以万计的专利、数以万计的注册商标以及大量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这些知识产权已经成为这些跨国企业驰骋国际市场的主要武器和核心竞争力。反观我国的企业可能就不那么乐观了。很多企业处在有制造无创造、有创造无产权、有产权无应用、有应用无保护的状态,甚至靠仿造过日子。

  在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国际知识产权竞争日趋激烈。中国企业面临的国际国内知识产权形势快速变化,并且日益严峻。从国内来看,知识产权政策体系还不完善,中国相关企业和组织尚缺乏足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缺乏必要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人才和资源储备,处境十分被动。因此,全面提升中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的能力已迫在眉睫。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案例表明,这一说法绝非危言耸听。

  今天,中国企业所面临的国际环境、时代背景和法律环境,已经截然不同。WTO环境下世界经济的一体化、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国际性资源和市场的激烈争夺,以及国际性知识产权意识的普遍提高、维权能力的显著增强、技术性贸易壁垒全面取代关税壁垒等等,都对中国企业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

  相对来说,建立一套制度比较容易,大约一二十年也就足够了。但要围绕这套制度形成相应的社会意识、社会环境、社会文化和价值观念却很难,没有几代人的努力是根本不可能的。我们必须积极应对,就像推广应用普通话那样在全社会推广和普及知识产权知识,使尊重他人和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成为人们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标准,使知识产权和土地、房屋、汽车、电脑等有形资产一样,成为社会最基本的财产形式和社会财富的衡量标准,使自主创新、激励创新、尊重创新、保护创新成为一种社会主流。惟有如此,我们才能从容应对来自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各种变化和挑战。

  国家的竞争力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企业的竞争力上。在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判断一个企业的竞争力,不是看你拥有多少厂房、设备和土地,而是看你拥有多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世界知名品牌。

  知识产权是我们理解的那个样子吗

  □李启章

  什么是知识产权?目前国内法律并没有对“知识产权”下过定义。其实,知识产权是一个多元复合体,既不应该只是法律层面上的,也不应该只是经济层面上的,更不应该只是科技或文化层面上的。

  在法律层面上,知识产权法应该与物权法构成一个对立统一体,形成一个涵盖社会总财富,即全部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的总体法律框架。在政治经济学层面上,知识产权作为社会财富和法律制度的一种存在方式,它既是经济基础形成生产力,又是上层建筑调整生产关系;在哲学层面上,知识产权是物质与精神相结合的产物。

  在经济社会学层面上,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产物,其基本功能和作用是激励创新、保护创造,从而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作为社会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经济主体追求的主要财富目标,吸引社会资本、资源和人才的汇集,进一步促进创新和创造。

  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研究院每年公布一次的《国际竞争力报告》(又称“洛桑报告”)把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科技竞争实力的重要指标。但作为一个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法律和经济概念,“知识产权”并不仅仅只与科研和法律有关,而是与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关系。

  一般认为,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狭义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民法通则》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等。需要指出的是,知识产权是一个开放的体系,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必然会有一些新的范畴纳入到知识产权体系中来,尤其是随着网络和知识经济的发展,这种趋势更加明显。

  知识产权的主要功能是保护知识拥有者和创新者的利益,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利。在本质上是一种法律认可的适度的商业垄断权。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权相对应,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地域性、法定性、时限性、无形性和可无限复制性等特征。其专有性表现为在一定时间内的独占排他权,即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未经其本人许可,任何人都不得使用和占有,同样的智力成果只能授予一次知识产权。同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有时间和地域限制的,超过保护期限或未在指定地域获得法律授权,就不会受到指定地域法律的保护,从而进入公共领域,为人类共享。

  比如,通用SPARK汽车与奇瑞QQ的外观设计知识产权纠纷,就充分说明了知识产权的法定性和地域性特点:由于通用公司没有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SPARK汽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所以其外观设计是不受中国专利法保护的。因此,即使奇瑞真的模仿了其外观设计,也不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问题,因为通用在中国不享有这项专利权。用句形象的话来说,就是奇瑞合法地踩了通用的脚。所以,即使双方无论如何剑拔弩张,最终达成和解一点也不意外。

  知识产权除了著作权(从作品完成开始,不论发表与否,即自动产生。但美国除外,需要登记后才予保护;我国也进行著作权登记,但登记与否与著作权存废无关,仅对纠纷发生后的证据效力起重要作用)外,并不是自然拥有的,它的获得需要国家相关法律的确认,并需履行一定的手续。知识与房屋、土地、矿产等有形资产相比,最大特性是其无形性和可以无限复制,这一方面给侵害知识产权带来了方便,另一方面给保护提出了难题。

  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应当而且正在知识产权方面有所作为。我们已经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是世界各国的共同利益所在,也是中国扩大开放、改善投资环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需要,认识到中国只有保护知识产权才能促进创新,只有促进创新才能不断缩短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距离。

  中国已经选定了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离不开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这必将改写中国知识产权发展保护的历程。

  ■看点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作为创新的积淀,知识产权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和企业的创新情况。现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战略,同时也是我国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中心环节。

  ●知识产权保护是自主创新的重要环节,因为知识产权在市场经济中不仅有财富的属性和商品的属性,而且还具有高附加值的属性;产权化的知识在知识经济中,构成了非常重要的生产要素;同时,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和衡量指标,也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

  ●中国多数企业之所以专利数量少,不愿意搞创新,主要是因为我们缺乏一套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体系。要尽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就必须对各种盗版行为和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严厉打击。没有这样的好环境,创新将被扼杀,发展很难实现。

  ●保护知识产权虽然主要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但如果社会的大多数公众不认可知识产权,单靠政府和企业是无法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当前最为重要、最为迫切而又难度最大的事情,就是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这是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全面保护。

  ●建立一套制度比较容易,大约一二十年也就足够了。但要围绕这套制度形成相应的社会意识、社会环境、社会文化和价值观念却很难,没有几代人的努力是根本不可能的。

  ●国家的竞争力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企业的竞争力上。在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判断一个企业的竞争力,不是看你拥有多少厂房、设备和土地,而是看你拥有多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世界知名品牌。

  ●知识产权的主要功能是保护知识拥有者和创新者的利益,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利。在本质上是一种法律认可的适度的商业垄断权。

  ■编余

  中国是一个文化积淀丰厚、经济成分多样、工业门类齐全、商业环境复杂的大国,是一个正在进行艰难历史转型的国家,从社会文化认同到民众商业意识,对知识产权的认识都有进一步深化的必要。那么,现在怎么做才能够使中国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有更长远的战略,同时在实际操作中又有更现实的意义呢?这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

  ———亚夫

  向上的精神 实证的态度

  第18期

  S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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