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的通知
[] 2006-05-15 00:00

 

  各上市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现予发布,供各上市公司参考。各上市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对其条款进行相应增删和修改。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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