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06-022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二00六年五月十二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刊登于2006年4月11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会议于2006年5月1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无流通股股东参加,代表股份123675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58%。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12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一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经过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通过《关于为金花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2084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该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放弃了对该提案的表决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6年4月11日在《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定的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06-023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二00六年五月十二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和提示公告刊登在2006年4月18日、5月9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06年5月12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5月12日9:30-11:30、13:00-15:00。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12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一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230835200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9984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83人
代表股份127960553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5.43%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79人
代表股份4285353股
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4.29%
占公司总股本的1.86%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人
代表股份1236752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3.58%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1人
代表股份1858862 股
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1.86%
占公司总股本的0.81%
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58人
代表股份2426491股
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43%
占公司总股本的1.05%
三、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金花投资有限公司以资产抵偿占用公司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3374132股,反对票1718421股,弃权票3280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3.03%。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票2534132股,反对票1718421股,弃权票3280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表决权的59.13%。
该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放弃了对该提案的表决权。
该提案经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且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25855812股,反对票1317710股,弃权票78703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8.36%。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票2180612股,反对票1317710股,弃权票78703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表决权的50.89%。
该提案经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通过《关于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继续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3168112股,反对票1346350股,弃权票61089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2.21%。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票2328112股,反对票1346350股,弃权票61089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表决权的54.33%。
该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放弃了对该提案的表决权。
该提案经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且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前十名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四、律师见证情况
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网络投票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参加表决人员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2006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提示公告;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定的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