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编号:临时2006-019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11日下午1时在深圳市五洲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数为46人,代表股份15,487,400,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065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常小兵先生主持,公司的股东、股东代表、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相关的中介机构的代表列席了会议。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各表决事项的具体内容已在“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中详细披露,会议未作修改):
1、同意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 15,487,400,703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487,400,703 占 100 %
反对:0 占 0 %
弃权:0 占 0 %
2、同意关于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 15,487,400,703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487,400,703 占 100 %
反对:0 占 0 %
弃权:0 占 0 %
3、同意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 15,487,400,703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487,400,703 占 100 %
反对:0 占 0 %
弃权:0 占 0 %
4、同意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 15,487,400,703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487,400,703 占 100 %
反对:0 占 0 %
弃权:0 占 0 %
5、同意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 15,487,400,703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487,400,703 占 100 %
反对:0 占 0 %
弃权:0 占 0 %
6、同意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 15,487,400,703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487,400,703 占 100 %
反对:0 占 0 %
弃权:0 占 0 %
7、同意《公司章程(修订稿)》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5,487,400,703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483,997,703 占 99.9780 %
反对:0 占 0 %
弃权:3,403,000 占 0.0220 %
8、同意《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5,487,400,703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483,997,703 占 99.9780 %
反对:0 占 0 %
弃权:3,403,000 占 0.0220 %
9、同意《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5,487,400,703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487,400,703 占 100 %
反对:0 占 0 %
弃权:0 占 0 %
10、同意《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5,487,400,703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483,997,703 占 99.9780 %
反对:0 占 0 %
弃权:3,403,000 占 0.0220 %
11、选举唐富馨女士任监事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5,487,400,703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483,997,703 占 99.9780 %
反对:0 占 0 %
弃权:3,403,000 占 0.0220 %
12、同意关于联通红筹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5,487,400,703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487,400,703 占 100 %
反对:0 占 0 %
弃权:0 占 0 %
13、同意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在一定期间内任命及重选董事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的袍金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5,487,400,703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483,997,703 占 99.9780 %
反对:0 占 0 %
弃权:3,403,000 占 0.0220 %
14、同意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在规定的期间内,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及指定的其他证券交易所,按适用的法律购买公司股份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5,487,400,703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487,400,703 占 100 %
反对:0 占 0 %
弃权:0 占 0 %
15、同意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按惯例授权其董事会在规定的范围内决定股份发行计划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15,487,400,703股,表决情况如下:
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487,400,703 占 100 %
反对:0 占 0 %
弃权:0 占 0 %
二、律师鉴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刘钢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过程进行鉴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编号:临时2006-020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的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联通红筹公司”)于2006年5月12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以下简称“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有关“渗透投票”的规定,对本公司通过联通BVI公司参加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包括:
1.联通红筹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以及香港上市公司的惯例,由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在一定期间内决定下列事项:
(1)任命及重选董事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的袍金。
(2)授权董事会在规定的期间内,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及指定的其他证券交易所,按适用的法律购买公司股份。
(3)按惯例授权董事会在规定的范围内决定股份发行计划:发行的股本规模不超过联通红筹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0%;发行方式包括行使期权计划、配售、发行新股或者发行可换股债券;该项授权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起算。
上述事项在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均已经获得审议通过。
本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方案,将另行公告。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50 股票简称:中国联通 编号:临时2006-021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于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票。
2.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17日。
3.公司股票复牌日:2006年5月19日。
4.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6年5月19日。
5.自2006年5月19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中国联通”变更为“G联通”,股票代码“600050”保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于2006年5月11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情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4月29日下发了《关于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484号),批准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1.对价安排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联通集团”)、联通寻呼有限公司(“联通寻呼”)、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联通兴业”)、北京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北京联通兴业”)和联通进出口有限公司(“联通进出口”)同意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1,820,000,000股股票,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份。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在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联通集团、联通寻呼、联通兴业、北京联通兴业和联通进出口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遵守目前法律、法规中关于禁售和限售的规定。
(二)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17日。
2.公司股票复牌日:2006年5月19日。
3.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6年5月19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五、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5月19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中国联通”变更为“G联通”,股票代码“600050”保持不变。
六、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1.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总计支付1,820,000,000股股份。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3.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4.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无须纳税。
七、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动表
八、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G 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首个交易日。
九、联系方式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长宁路1033号联通大厦29楼
邮政编码:200050
联系人:劳建华、赵一雷
联系电话:021-52732228
传真:021-52732220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版)》;
2.《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3.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4.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及《补充保荐意见》;
5.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6.非流通股股东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协议文件;
7.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函;
8.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