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5月12日,公司以传真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与公司股改工作的保荐机构代表和法律顾问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受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接受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
二、关于受托召集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接受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决定参照公司《章程》关于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召集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关于受托办理征集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委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受托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为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而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委托,并指定董事会秘书吴本初先生负责处理公开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的具体事宜。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62 股票简称:强生控股 编号:临200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