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主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14日上午9:30在安徽省六安市皖西宾馆东苑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严宏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权608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2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喻荣虎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080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080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080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080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本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44,903,171.18元,其他转入7,523.92元,提取法定公积金8,224,711.91元,提取法定公益金4,112,355.96元,减去分配的2004年的普通股股利5,500,00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015,831.63元,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3,089,458.86元。2005年度公司将以2005年末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1.00元(含税)现金红利,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100.00万元,尚未分配的利润32,089,458.86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
公司200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30,859,859.86元,2005年度公司将以2005年末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5,500.00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资本公积金尚余75,859,859.86元。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将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择机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6080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6080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续聘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一直进行着良好的合作,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会计审计机构,2006年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至本年度,该所已为本公司连续提供6年审计服务。
表决情况:同意6080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6080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改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6080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进行再融资准备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进行再融资的前期准备工作,待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再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6080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喻荣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6日
股票简称:G精工钢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06-010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